淄博市淄川区林业局和爱心市民协力救助野生动物红隼

08.06.2016  10:39

    5月30日下午,淄博市淄川区林业局森保站接到城南镇贾官村韩女士的电话,称在住宅附近捡到两只受伤的野生鸟类,寻求鉴定救助。经现场鉴定,两只受伤的鸟均为红隼,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韩女士和刘先生一家的帮助下,区林业局森保站将红隼送到区野生动物救助合作单位鲁泰文苑动物园进行进一步治疗,等待其身体完全恢复后再放回大自然。

 

    红隼是隼形目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吃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是我区常见的候鸟之一。根据国家法律,红隼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允许私人饲养。随着近年来“森林淄川”建设力度的加大,我区生态环境逐渐改善,野生动物种类逐渐增多,人们的爱林爱鸟意识逐渐增强。此次野生动物救助行为得到了韩女士和刘先生一家的大力协助,区林业局对爱心人士的行为表示赞赏,并呼吁广大市民都能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来。同时区林业局表示:非法张网捕鸟、捕猎、贩卖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欢迎广大爱林爱鸟人士提供线索举报监督。举报电话:5281436,5289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