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济南商贷按月提公积金 名下多笔商贷只算一个

19.12.2017  18:16
  年底,济南公积金提取再传利好,20日起,在工行、建行等五大行办理商贷的职工,也可以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了。市民去相关窗口办理手续后,一次签约,每月即可自动按时到账,十分方便。至此,不管是公贷、商贷还是组合贷,都可以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了。

  账号须为非冻结状态

  多笔商贷只能办一笔

  18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通知》,为了让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的职工更加便捷地利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商贷,2017年12月20日正式推出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

  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以下称委托提取人)包括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商业银行(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办理了商贷且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和配偶。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董宝珂表示,委托提取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非冻结状态,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委托提取人名下有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办理该笔公积金贷款对应的组合贷款商贷部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且公积金贷款状态需为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当委托提取人名下有多笔商贷的,只能办理一笔商贷的按月委托提取业务。

  该业务需本人办理。委托提取人为借款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贷款账号;委托提取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贷款账号。

  每月累计转账总额度不超过委托提取人办理本业务起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提取额度到百元。

  一次签约

  每月自动到账

  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于签约受理后次月起每月10日至12日转账(遇节假日顺延),同一笔住房贷款按月委托提取的转账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借款人配偶。

  去年,济南公积金已经可以按月提取公贷了,不过很多人是组合贷或者商贷,享受不到按月提取的福利。此次新政出台,对这部分人是一大利好。

  如果一对夫妻买房时使用了组合贷,此前贷款中的公贷部分可以办理按月提取,商业贷款部分无法办理。如果他们每月还贷4000元,1000元是公贷,3000元是商贷,新政之前就只能按月提取1000元公贷部分,剩下的3000元商贷要用工资来还,每还款满一年再行提取。

  新政之后,这对夫妻的贷款就都可以进行按月提取了。

  如果想要变更或者终止商贷按月委托提取,提取人可持本人身份证至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商贷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按月委托提取业务自动终止。

  业务面向五大行

  查询账号瞧仔细

  目前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面向五大银行开放,在济南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以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

  因业务需要,职工办理本业务前需确认商贷的贷款账号,进行校验,由于贷款账号为银行数据,需职工通过贷款银行提供。

  董宝珂主任提醒居民,各行贷款账号名称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询。

  建设银行为“贷款账号”,须登录建行个人手机银行,点击贷款-我的贷款-符合签约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详情,查询贷款账号;或者使用各建行网点STM(智慧柜员机)设备,点击个人业务-贷款,插入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核实身份证后查询贷款账号。

  工商银行查询方式为“贷款账号”,农业银行叫作“凭证号”,中国银行为“借款账号”,交通银行为“借款合同编号”,这些信息都可以在以上各行的个人借款合同中查到。

  据悉,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可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魏新丽)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