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3条新政促大众创业 规划"四个一百"目标
山东青岛市出台23条新政促进大众创业、打造创业之都,并实现 “四个一百”目标。记者昨日从全市大众创业推进会暨海尔人人创客现场观摩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鼓励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青岛打造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我市出台《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简称《意见》),在营造创业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搭建创业载体、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创业服务等五个方面出台23条政策措施,为大众创业注入“政能量”。
·23条新政·
●全面放开市场准入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支持大众创业
●支持大学生创业
●支持科研人员创业
●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
●支持农民创业
●优化创客模式
●打造众创空间
●构建创业总部
●壮大创业基地
●提供创业担保贷款
●设立大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保障创业资金投入
●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遴选推广创业项目
●推进创业教育
●强化创业培训
●搭建创业云平台
●建立大众创业工作协调机制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加强舆论宣传
创业带动就业100万人
《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市创业实体大幅增加,创业活力显著增强,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充分释放,城市创业品质明显提升。努力实现“四个一百”目标,即新增创业实体100万户,创业带动就业100万人,新增创业孵化载体100万平方米,各类创业投融资规模超过100亿元。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是贯彻市委、市政府“三创”行动的重要举措,是青岛大众创业工作的最新成果,标志着青岛大众创业工作进入新阶段。今年一季度,我市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同比基本持平,全国、全省分别增长7%和7.8%,同比分别回落0.4和0.9个百分点。实施大众创业工程,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培育更多市场主体,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促使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从而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居民收入,保障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