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地税局“四个强化”提高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质效
今年以来,平阴县地税局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税源及税源管理状况,坚持征管与执法并重,管理与服务并举,组织收入工作成效显著,组织征收房地产行业税收20256万元,同期增收8035万元,同比增长65.7%。
一是强化日常宣传,落实税收政策。开展房地产业税收新政策宣传,借助房展及房交会等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悬挂税收宣传横幅,开办房地产税收政策专栏,设立政策咨询台等,编印并发放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小册子290余份,大力宣传房地产交易及二手房交易税收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提高了诚信纳税和政策理解能力建设。
二是强化部门配合,加强源泉控管。针对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经济税源形势,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组织收入工作、沟通税源状况及管理措施等。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由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单位在核发相关许可证时,督促纳税单位依法纳税,并及时提供相关纳税信息,初步建立起了以政府牵头、地税主管、部门联动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机制,做到“税源控管关口”位置前移,每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依次办理国土使用、建筑规划、房产产权手续时,分别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实施“先税后证”税源控管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协税护税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了整体配合、互相联动、信息共享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严格以票管税。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分项目建立税款征收台账,实行项目台账跟踪管理,建立详细的《商品房销售台帐》,结合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实行按套(间)逐户核对销号,加强对房源的跟踪管理。同时认真核对房产销售、营业收入、财务核算等有关涉税数据资料,对不按规定开具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预收款收据以及不如实申报收入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罚。
四是强化执法服务,实施重点监管。认真做好税务登记户籍管理、纳税申报、外出经营登记等纳税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纳税辅导、政策宣传、纳税申报核对等工作,积极建言做好工程完工决算、《外管证》缴销等善后服务事宜,及时足额入库各项税款。同时将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年度稽查计划,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稽查,对弄虚作假、偷漏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提高了税收收入质量,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提升了房地产税源管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