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严重交通违法者纳入管控 山东20多万驾驶员被警告

31.10.2015  14:39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自4月份警方对年内超10次以上交通违法、年度驾照被记12分等四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派出所管控以来,全省已有20.5万人纳入管控名单。

  今年4月份,省公安厅宣布,今后对年内超10次以上交通违法、年度驾照被记12分、酒驾毒驾、事故中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将实行重点教育管理,警方会采取登门教育、签订协议等方式及时提醒。10月29日,针对上述政策,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刘福宏告诉记者,“警方已经约谈了6100余家安全隐患较多的运输企业,已有20.5万名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纳入了派出所管控。”

  而我省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2416万人,居全国第二。20.5万人的数字表明,我省每百名驾驶人中,平均即有一人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烟台交警大队三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辖区存在这四类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目前交警和派出所实行登门教育,与驾驶人进一步签订相关安全协议及时提醒。这种方式有利于对驾驶员根据违法情况实行梯级管理,此外也利于车主及时获知交通违法情况。

  有车主介绍说,这种登门教育有震慑力,“民警上门也利于车主掌握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规定。对于那些频繁故意违法的车主,也有警示作用。”

  据悉,我省交警部门还将严重违法驾驶人的短信告知率、教育培训纳入工作考核。同时还将集中约谈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约谈后问题突出的,将借助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按照规定进行停运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