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李沧区食药局四项措施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31.03.2015  16:38

  为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良好有序的监管环境,李沧区食药局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把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压实。

  一是登门送法规送政策。结合“五进”活动,定期深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宣讲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法规和新政策。在企业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悬挂警示标牌,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引导企业积极履行法定义务,规范生产,诚信经营。二是推行“四个一”管理模式。每年与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要求企业建立 “四个一”模式,即:建立健全一套产品质量经营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质量管理人员、做好一本购销台帐、建立一套供货商和产品相关材料,确保企业规范生产,安全操作,实现监管工作痕迹化。三是兑现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行业退出机制和质量保证金制度,总结华中批发市场质量保证金的经验做法,在全区1/3以上市场推行质量保证金制度,保障入市产品质量安全;在全区中型以上批发市场、商超(100%覆盖)落实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供货商退市制度,同时建立退市信息共享机制,使不法业户一处违法、处处受制。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李沧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联席会议制度》,与辖区生产企业月月沟通,认真听取企业的建议和意见,通报监管工作重点,提升企业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