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平邑县局四项措施强化食品药品常态化监管

03.06.2015  11:37

  一是明察暗访,健全日常检查机制。从强化日常巡查入手,各基层所着力加强对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定期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并由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按照“四不两直”制度对监管情况进行暗查暗访。通过实现常态化检查促使各监管对象加强自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二是严厉打击,健全整改整治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问题,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报纸、网络等发布,将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有效降低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三是跟踪问效,健全日常督导机制。对各科室、基层所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对各单位项目任务完成、重点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问责到人、务求实效。同时,落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要求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

  四是落实责任,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细化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绩效考核目标,分级落实监管责任。着力构建县局统一协调领导,食品药监所为第一级,各监管区、包村干部为第二级,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为第三级的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和“网格化”监管模式,层层签订责任书,对监管情况做到一月一汇报,一季度一考核,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切实增强目标责任考核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