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通报四风和腐败问题 村干部贪污公款被追责
27.05.2015 13:17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泰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岱岳区良庄镇虚报大棚贪污公款案。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时任良庄镇凤凰管区主任康伟,时任良庄镇保安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谭尚坤,时任良庄镇保安庄村党支部副书记、村会计谭尚清,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岱岳区纪委分别给予康伟、谭尚坤、谭尚清开除党籍处分,岱岳区政府给予康伟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上述三人刑事责任。
新泰市放城镇下峪村党支部委员兼文书刘玉峰侵占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案。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刘玉峰多次提取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其个人使用。新泰市纪委给予刘玉峰开除党籍处分,并追回其使用款项。
宁阳县民政局干部张士龙贪污孤儿救助资金案。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张士龙利用担任民政局福利办主任的职务之便,多次侵吞、骗取国家面向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的基本生活费。宁阳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士龙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东平县银山镇牛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牛家俊侵占集体财产案。2002年8月至2009年1月,牛家俊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金,克扣挪用移民补贴。东平县银山镇党委给予牛家俊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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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2015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