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评选工作
14.01.2015 22:16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工作。本次共表彰2010年以来在各行各业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80个,模范个人80名。对评选出的模范集体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模范个人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通知要求,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拟推荐对象要在所在单位或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要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对扶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作出突出成绩。要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名额分配重点向民族工作重点地区、艰苦地区和农村、社区倾斜。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使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强大的社会舆论和良好的社会风气。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14.01.2015 22:16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舆情中心设立登记的公告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
舆情中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