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四个创新,激活人大工作“一池春水”

02.09.2014  18:17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人大工作亦如此,创新也是人大工作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力量源泉。当前,新形势和新任务给人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这就需要通过不断创新来明确思路,激发活力,促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地发展。


  把握核心,创新监督工作。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行使好监督职权是确保人大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基础。一要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方式。在传统的调查、执法检查、视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严格程序、步骤,使这些监督方式更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督促有关问题的落实,增强监督实效。二要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监督的力度”。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探索强化财政监督新举措,加强对全口径的预决算审查监督,实现人大监督位置前移,积极推动公共财政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三要畅通民意渠道。通过设立热线电话、信箱、网上民意专栏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心声的渠道,并积极邀请群众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促进群众有序参与到人大监督工作中。


  突出重点,创新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做好代表工作是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活力的主要途经。一要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素质是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和基础。要在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培训外,还应加强其对如何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如何提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要创新代表活动载体。要通过建立“代表活动室”,促进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调查、视察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保障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执行代表职务的空间。要经常性地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一线,充分“接地气”,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为选民监督代表提供平台。三要创新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建议办理及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奖励评价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代表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夯实基础,创新自身建设。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这为常委会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目标,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从内因的角度看,关健就是要强化人大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首先要提升综合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把自身素质提升作为关键,通过建立日常学习、交流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逐步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其次要围绕中心工作,打造务实型机关。把提高工作效率作为人大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联系群众,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常委会当好参谋、做好助手。再次要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廉洁型机关。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真正树立“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和机关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培养主动、创新的工作意识,注重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以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保持清正廉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为常委会职权的行使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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