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三柴油车报废补贴领取还剩10天
领取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将截至本月底,此后报废的国三柴油车将不再享受每辆7000元-4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12月20日,记者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报废老旧柴油车30089辆,已发放报废补贴资金3.65亿元。
疏堵结合 我市已报废老旧柴油车3万余辆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市采用区域禁行、资金补助相结合方式,大力推进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更新。
2018年1月10日起,我市禁止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进入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及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区、商河县的城市建成区通行。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2018年4月,我市发布相关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采用资金补贴的方式,引导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更新。按照等高看齐原则,自2019年8月23日起,原莱芜市域统一执行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报废老旧柴油车30089辆(包括财政供养车辆1799辆),其中申请补贴的28290辆中,以重型和轻型货车为主,重型货车8416辆,占比29.75%,轻型货车16956辆,占比59.94%,其他车型2918辆,占比10.31%。
发放补贴3.65亿元 有效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为有效减少国三柴油车污染排放,我市加大资金投入,安排专项财政资金5.1亿元,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老旧柴油车,按注册登记时间和车辆类型,给予不等标准的资金补贴,最高可达4万元。
截至目前,我市已发放报废补贴资金3.65亿元,其中发放报废重型货车补贴1.94亿元,占比53.15%,轻型货车补贴1.32亿元,占比36.16%,其他车型补贴0.39亿元,占比10.69%。据初步估算,累计报废的3万辆老旧柴油车,每年可分别减少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排放13034吨、431吨、543吨、5427吨,能有效改善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
致电联合办公窗口 申领补贴“零跑腿”
我市设立了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更新联合办公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与奥体西路交接口往北路西65-15号,咨询电话:0531-66626269,工作日上午9: 00-11:30,下午13:00-16:30有人接听。),协调三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提供免费收车、信息录入、资料递交等服务。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车主不用出门就可以领到报废补贴资金。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地址及电话如下:槐荫区美里湖路88号,电话为053182602858;济南高新区国际物流发展中心,机场路大码头村东基督教堂对面,电话为0531-88890167;莱芜区龙潭东大街125号,电话为0634-8805670。
车主提交资金补贴申请后,由市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按职责审核相关信息,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联合办公窗口告知理由;符合条件的,自全部审核通过之日起,由财政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转入车主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车主可拨打联合办公窗口电话查询审核进度,也可登录济南市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补贴信息管理系(http://221.214.112.60:19007)进行自助查询。
今年11月以来,委托办理老旧柴油车提前报废更新补贴申领的车主明显增加,每周可报废老旧柴油车700-800辆。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车主,我市老旧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政策截至今年年底,明年起报废将不再享受补贴,请有提前报废国三柴油车意愿的车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尽快办理报废补贴申领手续,以免最后扎堆申领,延长等待时间。
[ 责任编辑:秦来玲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