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大调研《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项目

17.12.2015  23:10

12月11日,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扈新安、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存松一行6人就《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项目到自然保护区进行调研。


扈新安指出,一是将《条例》列入2016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第一项,争取尽快向人大领导汇报,经人大主任会议通过后报市委会议研究;二是要对《条例》的结构和各条款再进行细化,找全、找准立法依据,充分借鉴其他省、市和自然保护区的先进经验,采纳好的做法,要有创新,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评估、论证,力争2016年4月份提请市人大进行第一次审议;三是成立专门立法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立法工作,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将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四是《条例》的制定要全面、深入、系统,立法工作既要积极推进,也要稳妥立法,更要保证立法的质量,《条例》最终要达到不抵触、有特色和可执行。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宋家敬详细介绍了《条例》立法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说明了自然保护区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下一步立法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自然保护区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条例》立法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工作;三是带着问题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基层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实情,多方征求意见,对《条例》逐条逐款逐项细化,争取按期将修改完善后的《条例》提请市人大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