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网络”山东省国税局创新建设多元化纳税人学堂

02.09.2015  13:42

  山东省国税局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号召,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打通税收宣传“最后一公里”为目标,按照“免费办学、自愿参加、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省、市、县三级联合打造“实体+网络”的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多形式的政策推送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各县区均已建立实体纳税人学堂,并在部分市局建设了针对高端纳税人的“税收体验中心”。今年以来,网上纳税人学堂共发布各类课程预告信息300余条,累计培训纳税人10万余人次。

  一、“实体+网络” 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学习途径

  本着“让数据多跑腿、让纳税人少跑路”的原则,山东省国税局将网络学堂和实体学堂建设并重,积极打造网上网下互动、课程预告及时、纳税人“自助点餐”的纳税人学堂运行模式,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学习途径,有效拉近了征纳距离,密切了征纳关系,增强了纳税人的学习动力。

  一是建设网络化纳税人学堂。依托门户网站,设置课程预报、课件下载、在线学习、纳税辅导等7大类服务项目,提前发布培训预报,及时更新课件内容,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二是开展贴心式服务。突出纳税人需求导向,通过调查问卷和网络反馈等方式摸清纳税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政策推送。

  三是推广“点餐式”培训服务。各地纳税人学堂“招生”不分区不划片,纳税人可根据距离远近和需求不同自主选择培训地点,有效减轻了纳税人的学习成本和负担。

  四是推出特色服务方式。重点打造“纳税人之家”、专家辅导团队和“场景式”体验培训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面对面、心贴心、手把手的个性化辅导培训。

  二、国地联合办学,让纳税人“进一扇门,听两家课”

  山东省国税局在各市力推以“学联办、校联建、师联选、法联宣”为主要内容的国地税联合办学模式,让纳税人“进一扇门,听两家课”,突显国地税联合办学“短平快”效应。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各级国税机关主动联系同级地税部门,成立联合办学领导小组和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联合办学的指导、管理、监督和保障工作,推动联合办学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教学场所共建、师资队伍共管、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国地税联合办学机制,实现双方共同选择学堂场所,共同分担建设费用,共同制定教学计划,联合组建师资队伍,联合共享教学资源,联合开展课程评价。根据纳税人需求,定期为国地税共管户和“营改增”纳税人等群体提供联合授课和政策宣传,既解除了共管户的多头奔波之苦,又提前对“营改增”纳税人进行了过渡性辅导,还减轻了办税服务厅的前台咨询压力。

  三是开展宣传、调查。国地税双方共同开展纳税人学堂宣传,通过新闻媒体、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等各种渠道,不断提高纳税人学堂的知名度,吸引纳税人参与学习和交流沟通,展示税务部门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通过联合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不定期向纳税人征求办学意见建议,通过认真梳理,改进教学大纲,明确教学任务,促进学堂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三、借力社会中介,让纳税人学堂课程更接地气

  一是创新办学机制。按照政府出资,依托社会中介办学的思路,遵循免费办学、自愿参加、课程实用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公开择优选择合作对象,积极探索“税务机关+社会中介”的联合办学模式,借力社会资源促进纳税人学堂建设。

  二是优化师资队伍。不断优化学堂师资队伍建设,聘请大中院校教师、税务师事务所和企业优秀财会人员等作为学堂师资,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主题沙龙等形式,变传统的我讲你学为开放式、互动式教学,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纳税人学习需求。

  三是健全督导机制。通过签订《委托办学协议书》等方式,明确双方职责界定,组建双方共同派员参加的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严格考核学堂开班率、学员到课率、听课满意度、教学目标达成度和教学效果好评度等绩效指标,并以此作为购买服务协议定价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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