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积极营造服务业良好税收环境

11.05.2016  10:31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围绕服务业发展年度任务目标,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大力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营改增全面试点工作,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前期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第三产业投资规模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2012年的52.6%提高到2015年的56.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12年的45.5%逐年提高到2015年的50.5%,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首次占据半壁江山。今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即将全面推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从而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从而进一步推动服务业发展。当前,国税系统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重心在于扎实做好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工作,为此,全省国税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抢时间、赶进度、保质量,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确立时间节点,理清工作重点,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证了前期准备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各级国税机关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突出抓好农林牧渔配套服务、高新技术、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投资经营、技术先进型服务、文化、动漫等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为保障政策实施,省国税局专门成立8个督导调研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对各地国税局营改增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督导调研。各督导小组将重点对制度落实、纳税人确认、发票税控、技术保障、宣传培训、咨询服务和应急预案等情况实施督导,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有序开展,并及时总结、统计和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了影响政策落实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确保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全省国税系统深刻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坚决杜绝对清单之外的变相审批,坚决杜绝明增暗减、明放暗收等问题。截至目前,我省国税系统所公布的7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7项行政许可予以保留,7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

三是强化税收征管,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的行业税收管理,探索建立税务“黑名单”制度,开展打击虚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增大违法成本,促进纳税遵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是优化纳税服务,营造良好税收环境。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导向,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将部分涉税事项审批环节前移,简化审批手续和办税流程,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多元化办税,全面落实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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