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14.04.2020  11:03

  据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消息,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4月1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邮政局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对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实施严格封闭管理。

  《通知》明确,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下机休息后继续执飞国际航线的,海关登临检疫无异常后,按照不入境、不检测、指定地点集中休息的方式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封闭管理。对于具备相关条件的机场,在机场设立专门区域用于国际航空机组人员休息,要配备生活必需的相关设施设备,为机组人员休息创造良好条件。对于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机场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要在综合考虑机场、航空公司意见基础上,在机场附近指定地点(酒店、宾馆)用于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集中封闭休息,从机场到集中封闭休息地点实行点对点专车接送。定点专车司乘人员、集中封闭区域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通知》要求,机组人员要加强自律,不得擅自离开集中封闭区域,不得到机场、指定酒店和宾馆的公共场所活动。要通过安排专人值守、视频监控等方式,对机组人员实行严格管理。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入境后继续执飞国内航线的,应在第一入境口岸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确认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管控,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继续执飞。

  《通知》明确,各民航地区管理局、各地邮政管理局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航空货运企业、邮政快递企业的监管,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落实机组人员封闭管理制度。各地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和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优化相关管控措施,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检疫相关工作。

  《通知》强调,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尽快确定航空货运机组人员集中封闭休息地点。要组织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安排专门力量,切实加强对国际航空货运机组的管理,有效控制其活动范围和疫情传播风险。北京地区应按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相关规定执行。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徐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