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土地保护利用水平 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5.06.2015  11:54

杨鲁豫
2015年6月25日

  今天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借此机会,向全市广大土地管理工作者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我市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在节约用地、耕地保护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土资源部门肩负着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双重职责,一方面我市546 万亩耕地需要严格保护,坚守耕地红线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另一方面,我市正处于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各行各业对土地的刚性需求很大,建设用地空间十分紧张。与此同时,我市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不够高,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现象仍然存在。我们必须站在新常态下全市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统筹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创新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源支撑和服务保障。

  一、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必须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统筹实施全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总体规划。人多地少也是济南市的基本市情,全市人均耕地仅0.9亩,远低于全国1.5 亩、全省1.2 亩的平均水平,一定程度上来讲,保护耕地红线,就是保护老百姓的“命根子”。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担负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法定职责,要认真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红线。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必须实行严格管理、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要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建立部门联动和共同责任机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切实保护好全市耕地资源。

  二、发挥土地服务保障作用,为省会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支撑。产业发展、城市建设都需要土地作为支撑,要大力推进资源聚焦,把宝贵的土地资源向重点项目、重点片区和民生项目倾斜,切实发挥好土地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资源支撑作用。要加快“多规合一”研究,充分发挥好土地规划的管控作用,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相协调,合理规划发展城市中心、次中心和卫星城,锁定城市发展空间,强化对城镇用地空间的刚性约束,引导城市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防止“摊大饼”式无序扩张。要加快旧城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坚持“不与民争利、阳光征收、用群众工作方法”等原则,积极稳妥开展征收拆迁工作,依法做好征收、供地和收储工作,为城市改造更新开辟空间,切实提升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三、严格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节约集约用地是破解土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建立用地指标竞争分配机制、提高工业用地投入产出强度标准、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等措施办法,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先进城市和形势任务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当前,全市土地利用指标已经接近“天花板”,用地供需紧张的矛盾将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存在,破解这一难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大力实施节约优先战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的理念,充分认识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从宣传教育、政绩考核、财税体制、标准规范等各方面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逐步形成与资源节约型社会相协调的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其次,要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等上位法政策,加快制定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指导意见,从倒逼机制、鼓励政策、批后监管等方面多措并举,努力做到城市用地节约集约、土地开发集约高效、产业发展集聚有序,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承载能力。再次,要实施节约集约用地精细化、具体化管理指导,由国土、规划、发改、经信、商务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加强土地批、供、用的全程巡查监管。要加快盘活城镇存量土地、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优化各类用地规模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严格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让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效益。

  四、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提升土地管理利用水平。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经济发展新常态不可避免地带来土地管理工作的一些重大趋势性变化,我们要努力把握新常态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紧密结合济南实际,在政策领域、制度层面加快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努力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突破利益固化藩篱,以更大气魄、更大勇气推进土地管理改革创新。在坚持土地公有制和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用途管制制度前提下,要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妥善处理好土地利益关系,实现土地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创新发展。要坚定遵循中央改革的总步调,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三块地”改革,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要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适时启动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为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打好基础。积极探索研究经营性用地“全覆盖、全要素、全过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经营性用地的用途管制、功能设置、业态布局、土地使用权退出等机制,加强项目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全过程动态监管,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倒逼产业项目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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