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巩固中深化 在深化中提高

21.03.2015  22:41
  【法院名片】滨州中院下辖8个基层法院、22 处人民法庭,全市共有在编干警940 人。近年来,滨州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牢牢把握“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为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中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司法改革作出了部署。吴院长,您如何看待和理解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您印象最深刻的改革措施是什么?

  吴声: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司法改革的战略部署,注重了改革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对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保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人民法院来说,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

  此次司法改革,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其中的亮点之一。全面落实这项改革,有许多工作要做。首先要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要强化庭审中心意识,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三要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四要强化配套措施,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努力提高法官的能力素质。

  记者:滨州法院在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工作创新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吴声:去年以来,滨州法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司法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推行了“庭审廉洁公正司法公开承诺制度”。开庭时,审判长代表合议庭向当事人、代理律师及旁听群众公开作出拒绝吃请、贿赂的承诺,并留下监督电话,同时法官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入卷。这项制度实施以来,没有收到一起当事人反映法官吃请受贿的举报。实践证明,这项小小的制度,作用不可小视,对于增强法官自律意识、加强对法官的监督,起到了较好作用。今年我们决定在全市法院推广这一制度,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二是以信息化为依托,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建成信息集控中心,进一步升级改进软件和硬件,在全省首批开通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和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将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审判流程管控、案件质量管理等各个方面。

  三是扎实推进严格司法。建立发改、信访案件评议制度,通过审委会评议发改信访案件,找出问题、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建立上诉案件约谈机制,对上诉案件上提一级约谈,进一步释疑解惑,促进案结事了。建立发改案件沟通机制,通过沟通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

  四是实施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改革。将执行流程划分为执行综合、财产查控、强制执行、研判监督四个阶段,成立相应的四个执行小组,每阶段设定时限,各司其职,分权制约,相互配合,提高效率。在拍卖、评估环节,推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逐步增加网上拍卖案件数量,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执行成本,有效预防了司法腐败。

  五是全面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土地“招拍挂”、民间借贷、行政征收等方面的问题,先后提出司法建议21份。政府有关部门给予了积极反馈,有的司法建议被采纳为政府决策,有的司法建议被上升为制度性措施,有力规范了依法行政,促进了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

  记者:在接下来的司法改革中,滨州法院有哪些新思路和新举措?

  吴声:关于司法改革,我们坚持两条原则。一个是“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就是说改革的态度要积极,工作要与时俱进;“稳妥”就是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按照上级部署有序推进,不“抢跑”。另一个是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在实践中稳步推进,及时总结利弊得失,效果好的,就坚持完善;效果不理想的,就修正或放弃。总之,对待改革,应认认真真、踏踏实实,不追求轰动效应,不搞花架子。

  今年的司法改革,我们将力争在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等方面,做好调研准备工作,有所作为,通过改革突出抓好审判执行主业,提高办案质效。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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