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结果出炉,山东三市进入全国前十名
近日,《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正式发布,我省青岛、潍坊、淄博三市进入地方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前10名行列,评估总分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87.22分。其中,青岛市政府评估总分为816.33分,在全部评估的100个城市中位列第一。潍坊市政府评估总分为783.4分,位列第九;淄博市政府评估总分为764.96分,位列第十。
据了解,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由中立的研究机构,以第三方身份对我国地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独立进行评估后形成的结果,为科学反映法治政府建设现状,客观指出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和建议,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2017年版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在自主研发的“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过去4年评估实践修订而成的。
评估指标体系包括8个客观指标和1个主观指标。8个客观指标分别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1个主观指标是“公众满意度调查”。在评估过程中,评估项目组采取网络检索、申请信息公开和实地调研等方式,检索资料和采集信息,增强了评估数据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建设法治政府,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仅制定实施了《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还着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立法、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以信息化统领法治三大平台建设,健全复议、调解、裁决、仲裁四项纠纷化解机制。
作者:齐静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