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公告的解读

03.09.2014  18:18

  一、制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目的背景是什么?

  为做好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我省税收征管工作和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安全完整,制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顺应时代发展,推进税款征缴信息化和优化纳税服务;加强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税收票证管理的需要。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61条,章节体系及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包括制定依据、规范对象、基本概念、票证基本要素等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明确各级地税机关、用票人票证管理工作职责等。

  第三章 种类及适用范围,包括税收票证、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第四章 印制和使用,包括印制要求、印制企业条件、印制手续和流程;票证领发流程和手续,票证的保管及要求,盘点及其要求,损失票证处理及流程等,规定开具具体要求、票款结报缴销要求、作废及其处理流程等。

  第五章 核算和监督,规定票证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的资格认定,违法规定的处理,票证移交要求、程序、责任,票证的核算、检查要求,违规责任等。

  第六章 附则,规定票证启用时间、附加解释和要求

  四、较1999年印发的《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相比有哪些变化?

  主要体现了以下方面的变化内容:规范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并重新界定了税收票证的定义;肯定了征缴信息化的发展成果;统一了税收票证具体式样和尺寸;明确了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并对业务风险环节做了岗位分设要求;简并了票种,对税收票证种类体系予以完善,增设了各税种通用的税收完税证明,从制度上支持了各种税收票证的“一票多税”填开;明确了税票印制要求、印制企业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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