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地方立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本网济南12月28日讯 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6-2020年地方立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才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才利民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的决胜时期,是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关键时期。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中央和省委决策指导地方立法规划的编制。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立法规划编制的针对性,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中心工作,注重与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相衔接,坚持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内在规律的法规项目列入立法规划,用法律手段调节好社会关系,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才利民强调,编制和实施立法规划要坚持党的领导,做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在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各个环节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对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大事项的法规项目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科学论证,使规划项目符合我省实际,切实可行。要坚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保障。在确定立法项目过程中,要注重前瞻性、可行性,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保证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实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切实发挥地方立法在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冲突、强化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会上,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通报了五年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情况。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就做好立法规划编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