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简报第六期

03.04.2015  11:22

山东省国、地税局联合制定

关于大力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意见

深入推动国地税协作

  为深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山东省国、地税局积极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质效,联合省国税局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意见》(鲁国税发〔2015〕60号 ),大力推进国地税协作进程。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国地税局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地税联合办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国地税联合办税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措施,共同制发加强国地税合作的文件,共同监督评价各地工作落实情况。

  二、联合开展纳税服务。一是联合推动办税服务厅共建。利用政务中心资源共建办税服务厅;通过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等方式,搭建国、地税联合推进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有效载体。二是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共同制定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共同发布纳税人信用等级。联合建立税收信用“黑名单”制度,联合曝光税务违法案件,加强税收失信惩戒。三是联合组织纳税人培训,利用纳税人学堂联合开展分行业、分区域的培训、辅导等工作。四是联合开展税收宣传,共同策划和组织实施重要的专项税收宣传行动,在有关媒体和网站上联合设置税收宣传专栏。五是共建纳税人维权组织,共同实施对纳税人维权组织的指导和管理,沟通协调征纳关系。

  三、联合开展税源管理。一是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推进信息化条件下国税、地税协同办理税务登记证、多部门联合办证,探索推进“三证合一”、“电子登记”方式,统一受理税务登记申请、统一明确资料提供清单,统一设立登记业务流程,统一纳税人识别号规则,探索国地税征管影像系统共享机制,实现“征管资料一次扫描、国地税共享”。联合开展户籍管理,加强国地税联合巡查,定期交换开业、变更、停业、注销、外出经营等户籍管理信息并进行比对,针对异常信息,双方同步开展清理。二是联合管理附加税费,积极探索建立委托代征机制等措施,共同做好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的管理工作。三是联合加强非正常户管理,对一方税务机关已认定为非正常户、而另一方为正常户的纳税人,双方协同实地调查。四是联合开展税务登记注销工作,联合开展注销实地核查工作,避免重复下户。五是联合开展税源调查,共同对所辖范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价格情况、市场供求情况等进行综合性的调查摸底。六是联合加强大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共管机制。七是对同时欠缴国地税税款的纳税人,由双方联合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欠税公告。

  四、联合开展风险监控。共同采集涉税分析数据,联合推动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构建重点行业风险指标、模型;协同部署行业评估方案,合作开展共管户的纳税评估工作,统一进度,一次进户,风险点相互印证,举证资料“一证两用”。

  五、联合开展税务检查。对上级统一布置由国地税共同组织的专项检查、专案检查,以及应由国地税共同组织查处的有关部门转办案件、重大涉税案件,联合开展税收检查;及时沟通本级部署的专项检查方案,联合实施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检查,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不能实行联合检查的案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违法线索或接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举报案件,及时向对方传递;加强税收检查中信息交换工作,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相互通报、相互认可,相互交流探讨办案经验。

  六、联合加强税种管理。加强国地税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营改增”后,联合开展调研,探讨房地产交易等环节征管问题。国税部门定期向地税部门传递增值税、消费税缴纳和出口退税企业“免、抵、退”相关信息,地税部门定期向国税部门传递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信息,国地税部门联合做好相关税费的比对分析工作。联合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统一所得税政策执行口径,统一所得税管理工作方式,共同制定重点工作事项相关的具体措施办法。联合开展涉税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工作,联合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非营利性组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联合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定期交流企业境外投资和对外支付信息。

  七、联合开展税收分析。共同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发布重点行业、区域和领域的分析报告,反映发展方式转变成效,折射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共同提出支持服务山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税收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联合落实、处理和上报情况。探索建立统一的数据分析平台,定期上传分行业、分税种的数据信息和双方认定的重点企业财务信息、税种申报信息等数据,为双方开展税收微观分析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