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地税局积极简并征期 推行简易申报

27.05.2015  17:25

  一是制定“简并征期”工作方案,加强对前台人员政策、系统操作流程等知识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二是通过纳税服务QQ群、大厅显示屏滚动显示等方式,及时将小微企业和个体纳税人“月改季”后纳税期限调整的内容和下次申报时限进行公告提醒。三是积极与国税局沟通取得已调整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清册,逐步调整增值税附征申报期,做好与国税局的衔接工作。四是在纳税人自愿的前提下,对使用税控机开具发票的个体纳税人简并征期,采取简易申报方式按季度进行税控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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