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
垦利县始终把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抓手,今年下半年,作为县领导创新课题提上了全县重点工作日程。
一是注重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找准群众自治工作的切入点 。针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情况,特别是取消二孩生育间隔、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带来的新问题,认真组织研究符合法律规定、体现群众意志、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章程、公约,完善村计生工作制度,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和计生工作监督等各项制度,既体现了计生政策、男女平等、利益导向、计生家庭权益维护,又加入了各村特色和当地实际等方面的内容,真正做到了一村一品、一地一个特色。
二是突出协议化管理服务,提升群众自治能力 。按照“三方签约,司法公正、诚信担保、利益驱动”的模式,实行“签约担保式”计划生育新模式,形成“诚信担保、责任共担、相互制约”联保方式。为确保《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书》的顺利签订,各村建立了村两委成员包户制度,层层宣传发动,让群众明白协议书的内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公开透明,真签实签,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0%以上。
三是扎实开展联建联创活动,创新活动形式 。按照中国计生协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活动的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在积极申报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点的同时,以兴隆街道创新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新模式为载体,全面开展有自己特色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示范镇(街道)项目试点,继续抓好示范村(居)的活动,坚持以点带面,使项目点真正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作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目前,全县有国家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4个,省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8个。
四是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做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化管理工作 。在认真搞好基础调查,做好项目文本的同时,严格按照项目文本的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下一步根据项目目标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适时举行项目启动仪式,举办基层项目工作人员培训班,组建志愿者队伍,召开项目经验交流会,学习推广先进经验,促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化管理工作稳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