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地税局薛城分局扎实开展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枣庄市地税局薛城分局、薛城区国税局加强互相委托代征税收,明确范围、职责分工、票据使用和责任界定等事项,发挥国地税各自优势,不断优化整合征管资源,更好地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截至2016年10月,共计代征收增值税416万元,企业所得税46.2万元,个人所对税57.9万元,地方税费338万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联合成立了由国、地税“一把手”共同任组长的合作领导小组,并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研究互相委托代征税款合作事项并达成合作共识,双方将根据上级规定制定互相委托代征管理办法,明确委托代征工作的具体要求,合理划定互相委托代征工作的代征范围、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把国税、地税互相委托代征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国地税共建,稳步协调推进。充分利用联合共建办税厅的契机,加大推进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税费的种类和管理范围,认真分析税源状况和征管税种的关联性、办税服务厅资源等情况,探索和推进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税费的种类和管理范围,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政府以及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为国税、地税互相委托代征税收工作的稳步推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互相代征效率。双方联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培训小组,采取专题辅导和“一对一”跟踪辅导相结合的模式,重点讲解税收政策、操作流程和票据管理规定,实地上机示范软件应用操作,对疑难问题进行细致解答指导,使双方代征人员迅速熟悉、掌握委托代征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提高代征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信息共享,保障代征工作开展。积极做好互相委托代征税款工作中的信息传递、信息共享和信息系统融合,定期开展代征数据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互相委托代征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制定完善互相委托代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互相委托代征工作数据传输准确、信息共享及时、工作措施有效、税款及时入库,运行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