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鲁建城函[2015]7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局、市政公用局:
为充分了解我省各地公共自行车系统发展现状以及工作思路,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对各地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最新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负责此次调查的组织工作,管理职能在城管、市政公用行业的,由城管局、市政公用局负责组织。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职能在交通部门的,由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协调交通部门填报调查表,并负责上报。各县、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调查工作,由设区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二、调查范围与内容
各设市城市和县城。已经建设、近期计划建设、近期无建设计划的,都要进行调查。调查内容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市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调查工作,相关数据要准确无误。尚未建立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市,主管部门要积极征求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研究提出本地的推进计划,报市政府。各市请于2015年10月23日前将调查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住建部第三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见附件2),要按照住建部建办城函[2014]343号文件要求,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并于2015年10月23日前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示范项目所在城市要做好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蒋彦彦 高光洋
联系方式:0531-85665631 87080819
附件:
2. 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三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