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11.11.2015  17:1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全省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

检查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市政公用)局、发改委、文广新局、通信管理局、安监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住建部等5部委《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地下管线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摸清地下管线基本情况,加快全省地下管线普查进度,切实提高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7号文件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16号)精神,落实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建城字[2015]2号)文件要求,了解各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确保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内容

(一)工作部署情况。各市对辖区内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包括普查工作的属地负责制落实情况;普查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普查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普查地方标准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落实等情况。

(二)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情况。工作进度安排情况;普查范围确定情况;基础信息中的重点资源采集情况,包括地下管线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等信息。

(三)事故隐患普查和排查情况。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摸底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制定情况,处理处置消除隐患情况等。

(四)建立系统情况。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情况;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报送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住建(规划、城管)部门会同发改、广电、通信、安监等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准备书面材料,编写工作报告(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编制大纲附后)。

(二)2015年11月中下旬,省住建厅等五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组到各市、县(市)就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分组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真实、廉洁、高效。

四、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将进行通报,印发各地相关部门,抄送各市人民政府,并呈报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高光洋   王凯

电  话:0531-8708081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编制大纲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5日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工作报告编制大纲

一、总体概况

二、地下管线普查重点工作

(一)工作部署情况。各市对辖区内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包括普查工作的属地负责制落实情况;普查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普查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普查地方标准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落实等情况。

(二)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情况。工作进度安排情况;普查范围确定的情况;基础信息中的重点资源的采集情况,包括地下管线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等信息。

(三)事故隐患普查和排查情况。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摸底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制定情况,处理处置消除隐患情况等。

(四)建立系统情况。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情况;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报送情况。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五、下一步计划(重点是所辖区内县城的普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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