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军继同志在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问题,对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全面完成国务院36号和省政府13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孙伟常务副省长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张斌秘书长进行了传达,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
昨天下午,我们参观了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现场,普遍感到非常振奋、深受启发。临沂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建设力度大。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今年安排城建投资150亿元,大力实施道路桥梁、两排四供、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等十大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城市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融资机制活。 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银行授信220多亿元,与首创、中科、北控、中宇等公司采取BOT、特许经营等方式,建设运营污水垃圾、供水、燃气等设施,有效破解了资金制约瓶颈。 三是运行管理好。 理顺市区建设管理体制,构建“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格局,发挥数字城管系统作用,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养护,实现了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另外,8个城市、4个企业介绍了各自的经验,他们的做法都很好,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差距,进一步增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去年以来,国务院分别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出台文件。今年6月份,我们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10月18日,住建部在合肥召开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交流会,陈政高部长到会作重要讲话,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署,完善措施,加大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上半年,全省完成城建投资579亿元,同比增长8.4%。 一是科学编制专项规划。 8个设区城市编制了综合交通规划,11个编制了排水专项规划,10个编制了环卫规划;77个市县编制了绿地系统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防灾避险规划;26个市县编制了33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二是重点项目进展顺利。 各地围绕完善城市功能,开工建设了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济南南外环高架、青岛地铁、东营园博园、临沂雨污分流、聊城四环路建设等项目进展顺利,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是承载能力明显增强。 全省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4.7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63%、 97.3%,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3.9%、99.4%,居全国第一、第三位。 四是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全省城市绿化覆盖率41.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3平方米,居全国第三位。威海、烟台、日照、寿光4 市获得联合国人居奖,青岛、潍坊、泰安、东营等8 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全省共有国家园林城市31个、国家园林县城12个,数量居全国首位。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强度低。二是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滞后。三是城市交通问题比较突出。四是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粗放。五是市场融资能力不强。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之根本,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承载能力、保障城市运行、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基础设施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城镇基础设施是城镇生产、生活的最基本的承载体。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不仅能够提高城镇人民的生产和生活质量,还能够吸纳更多的资本、技术和劳动力,使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镇找到稳定的工作,从而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第二,基础设施建设是拉动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国民经济若干产业,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5%左右,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拉动内需,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就业。 第三,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 城市道路交通、供排水、燃气热力、地下管网、污水垃圾、园林绿化等设施建设,既关乎城市功能改善,又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在改善人居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我们要充分认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正视差距,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重点实施城市路网完善、地下管线建设、燃气热力建设、供水排水提升、城乡垃圾处理、园林绿化提升六大工程,坚持规划科学化、投资多元化、运营专业化、监管长效化,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实施城市路网完善工程。 道路是城市的“骨架”,是城市运行的“动脉”,路网不通则城市不畅,要将道路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到2015年底青岛要实现首条线路通车,济南开工建设;其他有关城市要做好前期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建成运行200公里以上。二是提高路网密度。建设一批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打通丁字路和封闭街区,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三是完善慢行交通系统。主、次干路均应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支路和居住区道路应设置步行道,优先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路权。要学习借鉴潍坊、济宁、青州等城市经验,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四是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城市新区、各类开发区建设和旧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要严格执行《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同步规划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场,增强人流密集区域停车能力。
(二)实施地下管线建设工程。 李克强总理指出:如果说“面子”是城市的风貌,那么地下基础设施就是城市的“里子”,是城市的良心。只有筑牢“里子”,才能撑起“面子”,这是百年大计。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统筹各类管线规划建设。各地要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加强与地下空间、道路交通、人防建设、地铁建设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以道路建设统领管网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和道路的建设时序,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建立施工掘路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道路挖掘,防止“拉链马路”现象。二是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建和改扩建的,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都要建设综合管廊。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开展建设试点,探索综合管廊的投融资、建设维护、定价收费、运营管理等模式。尚未建设综合管廊的城市,要选择合适的路段,尽快开工建设。建成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已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三是 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抓紧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掌握管线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本情况。在普查的基础上, 2015 年底前 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四是完善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地下管线工程产权确认制度和地下空间租赁办法,对各类投资主体开发建设的管线工程依法确权,推进地下空间资源有偿使用。
(三)实施燃气热力建设工程。 燃气热力是城市重要的能源保障。一是推进燃气设施建设。加强燃气输配管道、应急调峰设施和加气站建设,推广临沂、威海等市经验,逐步实现天然气供应到镇,尽快实现“气化山东”目标。到2015、2020年底,全省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70%、80%以上。二是推进供热设施建设。积极推行区域性连片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加快淘汰20吨以下燃煤锅炉。济南、青岛等重点城市要稳步实施 “煤改气”,扶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重。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三是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治理。在全面普查燃气管网基础上,制定改造计划,尽快完成现有灰口铸铁管更新改造,整治管网漏损、违规交叉、管道占压、高压管线违规穿城等安全隐患。
(四)实施 供水排水提升 工程。 水是流动的自然资源,是城市的宝贵财富。要遵循水环境运行规律,统筹推进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工作,实现水的闭环处理和循环利用。一是深入开展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加快对现有水厂传统工艺改造,更换老旧供水管网,确保2020年底完成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老旧供水管网以及石棉水泥管的改造。有条件的城市要选择优质水源,从源头上提升供水质量。二是构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新建城区必须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旧城区改造、小区连片开发、老旧管网改造等建设项目的雨污分流管网系统要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排水管道密度达到13公里,形成排蓄结合、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三是推进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置。推动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实现就地利用。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将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鼓励利用省物价局制定出台的污泥焚烧发电电价补贴政策,将污泥进行焚烧发电处置。到2020年底,再生水利用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30%、80%。四是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贯彻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开展建设试点,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存蓄、缓释作用,节约水资源,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
(五)实施城乡垃圾处理工程。 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是保持市容整洁、改善城乡环境的重要条件。一是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在确保现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焚烧处理,邻近市县可以区域共享共同建设垃圾焚烧项目,到2015年底焚烧比例达到45%以上,提高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二是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认真实施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和分阶段实施计划,加快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到2015年所有设区城市建成运行。同时要完善收运体系,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运行为。三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废品收购点,规范分类标志,根据本地垃圾特性和处理方式选择分类方法,制定分类指南,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是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真落实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昌邑现场会议和全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五年行动,全面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确保全省所有县(市、区)2015年底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
(六)实施园林绿化提升工程。 园林绿化是唯一有生命的城市基础设施,对美化城市环境、净化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至关重要。一是大力推进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开展新一轮裸露土地排查,发挥示范项目引导作用,重点强化临时闲置土地和建筑工地绿化,提高绿化水平,到2015年底实现既有裸露土地绿化全覆盖。二是 加强城市绿道建设。 编制城市绿道网规划,依托城市现状条件和资源,结合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公园、景区、水系、山体等要素,建设各具特色的都市公园绿道、滨水游憩绿道、郊野休闲绿道、风景名胜绿道。要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行绿道联网,2015年底各设市城市要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绿道网。三是 加强街头绿地建设。通过拆违建绿、拆墙透绿、破硬造绿等方式,建设一批规模适宜、功能齐全、景观较好的街头游园,实现城市居民出行“500米见园”的目标,让群众更便捷的享受绿色。 四是 建设防灾避险公园。 完善绿地防灾避险、蓄洪排涝、吸尘降噪等综合功能。所有城市至少建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
三、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推进规划科学化 。 规划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先导,是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蓝图。一是加快编制专业规划。遵循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律,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科学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注重各类专项规划的相互协调和衔接。要优选规划编制单位,加强规划审查,切实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加快编制进度,各设区市2015年底前要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各县(市)2016年底前完成。二是严格规划实施。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红线、绿地绿线、基础设施黄线、公共服务设施橙线、水系蓝线管理办法。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按规定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城市基础设施预留的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和用途。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要定期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纠正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并把专项规划实施纳入城乡规划督察范围,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定期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城乡规划督察范围,对违规变更规划的进行严肃查处。
(二)推进投资多元化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最大的矛盾是融资困难。各地要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国家各类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放开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积极拓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直接融资渠道,大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发行建设债券。一是积极推广PPP模式。最近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省财政厅也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对示范项目提供支持。各地要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推出一批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积极稳妥做好试点示范工作。二是规范特许经营。加强对特许经营企业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约束内容,明确特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省里将建立同业绩效平台,加强对各地成本监审工作的指导。要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违反合同的惩戒手段以及退出时的托管措施。三是完善价格机制。完善供排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建立市政公用产品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促进资源节约。
(三)推进运营专业化 。 城市基础设施三分建,七分管,抓好运营管理至关重要。一是推广综合养护模式。稳步推进以道路为载体的市政道路、绿化、环卫一体化综合养护和作业模式,科学制定养护、保洁标准和考核细则,合理确定作业价格,加强对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提高作业水平。二是提高数字化城管水平。加快数字城管推广和功能拓展,将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地下管线、检查井井盖和桥梁等设施纳入监管范围,实现数字城管对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的无缝监管,确保快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市政设施完好率。2015年底前,全省各市、县要实现数字城管全覆盖,并逐步实行省、市、县三级联网。三是培养专业化运营管理队伍。要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精心选择行业实力强、水平高、业绩好、具有专业背景的队伍,从事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深入开展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强化行业培训,推行标准化认证,打造技术过硬的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设施运营队伍。
(四)推进监管长效化 。 强化监督管理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一是健全考核机制。各地要争取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用足用好科学发展观考核、城镇化考核、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定等手段,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和监督制约作用。二是严格督查制度。要建立完善工作调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全面掌握本地区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情况,定期对县、市、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网改造等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对造成市政设施运行安全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究。三是建立评价体系。省住建厅将会同财政、统计等部门,研究制定综合反映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客观评价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市排名。
最后,再强调一下工程质量治理工作。9月初全国工程质量两年行动电视会议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研究制定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下步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是 建立工作机制。省厅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二是 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各市370余人参加培训,提高了相关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完善由154人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为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管等工作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是 组织执法检查。厅里组成8个组,正在对各市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向全省通报各地排名情况。目前,济南、临沂已分别召开会议进行部署,青岛、淄博、枣庄、泰安、莱芜、烟台、威海、日照、德州、滨州等市及时印发了实施方案。从全省来看,各地工作进展很不平衡,有的市县工作抓得不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能否取得实效,重点在市县,关键在落实。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工程质量是永恒的主题,永远没有尽头,要坚决消除盲目乐观思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懈怠。要深入查找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针对性强的治理措施,从根本上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二要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推行参建单位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商品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目标合同承诺及竣工永久性铭牌制度,完善责任登记、查询、追溯机制,制订推行管理细则,实施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二是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各市县要按照国家和省部署,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确保查深、查实,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按上限进行处罚。省厅将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保质保量派驻现场技术管理人员,从严控制随意更换人员和一人兼顾多项目行为,施工单位中标后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允许再参加投标。全面推行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开展住宅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提高施工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各地要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措施,明年上半年编制完成发展规划。省里已启动6个试点城市、30个生产基地、10个试点项目建设,各责任单位要加快推进,该出政策的抓紧出政策,该开工的抓紧开工,该投产的尽快投产,确保新开工住宅的产业化方式建造比例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三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住建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充实工作力量,统筹协调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等环节监管力量,形成执法合力。要加强对县、市、区的监督指导,11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市场监管及各方参建主体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培训。要加大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同志们,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级各部门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开拓进取,狠抓落实,推动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