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志同志在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王 玉 志 同 志
在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6年4月2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住建会议精神,推进我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城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交流工作经验,全面分解、细化、落实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推动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这次会议带有现场会的性质。近年来,潍坊、寿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在交通设施建设、园林绿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潍坊市坚持城市绿道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景观营造相结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通过项目运作市场化、建设运营一体化、县市地域互通化,实现了短途出行、交通换乘、健身休闲三大功能,赢得了群众的欢迎和赞誉,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市民使用非常方便。寿光市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坚持高起点规划,大手笔投入,动员全民参与,园林绿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成为全省第一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全省城市生态绿化建设树立了榜样。
上午,松青同志传达了全国城建座谈会精神,润晓同志部署了今年城市建设管理的目标任务,济南、青岛、东营、莱芜、临沂等市有关部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各市简要介绍了今年的工作进展和打算,各地要相互学习借鉴,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把学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 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工作高度重视,去年底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我国城市发展面临的形势,回答了城市工作中的若干重大问题,明确了做好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指明了城市工作方向。2015年12月、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既有高度,又非常具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近年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近期还将召开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就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出台配套文件。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对城市工作特别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这主要是因为:首先,经济社会发展到了这个阶段,我国超过50%的人在城镇工作、居住和生活,进入了城市社会;其次,住建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陈政高部长说,我们住建系统已经走到了经济社会发展舞台的中央,对经济贡献、对城市生活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再次,住建工作与城乡居民生活联系紧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都与住房保障、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密切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像重视“三农”一样重视城市工作,像抓“三农”一样抓城市工作。可以说,住建系统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重任落在我们这代人身上。全省住建系统一定要把深入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头等大事,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基本思路,贯彻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市,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切实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二)近年来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具有了很好的基础。 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住建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奋力拼搏,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实现了“十二五”胜利收官,住建工作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过去五年,是全省城市建设投资最多、发展最快的时期。全省城市和县城累计完成城建投资5431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长了1.6倍。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国家园林城市和县城达到53个,设区市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全覆盖,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14个、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8个,4个城市获联合国人居奖,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人均绿地面积等指标保持全国领先;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顺利起步,各项专项规划加快推进,11个市县累计建成综合管廊208公里,住建部对济南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较高评价,省财政设立5亿元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奖补资金,黑臭水体信息全面纳入监管系统,整治工作全面提速。今年一季度,全省完成城市建设投资150亿元,扭转了连续12个月同比下降的态势,特别是重点市政项目进展顺利,投资拉动效应明显。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有效改善了城市面貌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座各位领导、同志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建厅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三)当前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也面临较大压力。 一是 城市病凸显。习近平总书记从十个方面指出了城市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拉链马路等,在我省大中小城市都有体现,有些呈现蔓延加剧态势。这与广大市民对生活舒适、生态优美的要求,还不相符。 二是 城市发展方式粗放。大部分城市框架基本形成,但城市布局不够合理、基础设施标准偏低、管理执法脱节、养护精细化不足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集约节约程度低,改造提升难度大,城市建设还没有转换到内涵发展上来。今后5年全省还将有10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生活,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需求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管理面临更大压力。 三是 统筹协调有待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系统性不足、缺乏有效衔接、条块分割,“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问题积累到末端,增大了解决难度。习总书记举的道路垃圾在市政、园林、环卫之间循环的例子,就是鲜明写照。 四是 城市管理体制不顺。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机构调整比较频繁,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上下不对口问题比较突出。有的设区城市主管部门只管市辖区,对县市的行业管理缺位,有的地方水管理体制混乱,有的地方对停车场建设、城市生态修复、地下管线管理等新工作新职能的分工界定不清,这些都影响了城市建设管理整体效能的提升。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统筹考虑,综合施策,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我们在看到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面临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待问题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既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打好持久战,又要立足当前抓重点、抓难点,打好攻坚战,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努力开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工作重点,打好城市建设管理领域三场攻坚战
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是城市实现长远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住建系统的重大任务,是必须要打赢的三场攻坚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三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按照任务目标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尽快见效。
(一)强化规划编制。 打好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三场攻坚战,首先要编制好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好引领和管控作用。 一是 提高规划水平。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要对照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目标,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衔接,聘专家、请高手,舍得投入,提高规划和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规划编制和方案制定要深入城市片区、道路、河流现场,调查清楚周边环境和实施条件,做到“一片一策、一路一策、一河一策”,有效指导工程项目建设。 二是 加快编制进度。目前全省还有10个城市没有形成综合管廊规划成果,大部分城市的海绵城市规划正在编制。省政府要求,设区城市要在6月底前编制完成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县级市要在10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规划。各地务必加快基础资料收集,加强与编制单位沟通配合,全力推进编制工作。 三是 争取尽快批复。未经批复的规划,既没有效力也无法实施。目前全省只有1个城市批复了海绵城市规划,3个城市批复了综合管廊规划。各地要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快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力争早日批复实施。
(二)狠抓项目管理。 项目落地是关键,项目开工才是硬道理。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抓开工、促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一是 落实责任主体。按照年初确定的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计划,逐一落实建设单位,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河段长,没有落实今年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的6个市,务必尽快确定,纳入项目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靠上抓,分管领导要经常上工地、看现场、盯进度,全面掌握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 保证工程质量。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及试点城市经验,适当提高建设标准,结合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强质量监督,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任,确保项目建成后安全运行,长期发挥作用。依托城市道路施工的管廊和海绵工程项目,要合理设定工程施工时序,落实工地安全文明及扬尘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加重交通拥堵,减少扰民。黑臭水体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我省冬春少雨,大部分河流存在季节性断流问题,加之底泥影响,整治难度很大。要科学组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关键在控源截污,并采用河道疏浚、生态修复等多种工程技术进行综合治理,在抓整治的同时,指导协调属地做好河道保洁、违章清理、河岸绿化、排污查处等工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有效防止黑臭问题反弹。 三是 加强调度通报。住建部已经开通了管廊、海绵和黑臭水体项目网络信息平台,定期调度项目进展。从以往污水和垃圾信息系统情况看,许多工作做了,但是上报不及时、不准确,影响了我省的成绩和排名。这不是一件复杂、困难的工作,关键是要落实填报人员责任,连续出现填报问题,就要采取惩戒措施。从4月份开始,省里将对各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
(三)确保试点效果。 济南市作为全国海绵城市试点,要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推进39平方公里试点区建设,确保2017年通过国家验收。前两天,威海成功申报国家综合管廊试点,青岛成功申报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双料试点,机遇非常好。今年省财政拿出5亿元支持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力度非常大。各地要把这些资金管好用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纳入综合管廊财政支持的14个市县和8个海绵城市试点,市县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大协调力度,明确部门分工,形成推进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要精心组织,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专家指导、参观交流等方式,提升设计、施工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将试点项目建成精品工程。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将好的做法、工法和技术成果,转化为工程标准和规范。年底,省厅将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明年安排资金的重要参考,对完不成建设任务、存在重大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缴已经拨付的资金。
三、突出补齐短板,着力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
城市建设创造的是城市的硬件基础和有形“躯体”,是支撑城市发展运行的基本载体。要紧紧围绕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宜居水平,更加注重建设质量,更加注重绿色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地上地下建设,进一步增强城市建设工作的系统性和持续性。
(一)提升市政设施水平。 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大家都深有体会,每天都在发生,群众意见很大,要认真研究,多措并举,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一是 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加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理念,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完善微循环,提升通达性。建成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要全面启动快速路规划建设,采用立体交叉与出入控制,提升长距离、跨区域的车辆通行速度。对城市主干路重要节点,实行平面立交化、渠化改造,提高平交路口通行能力。 二是 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这次会议的重点就是学习推广潍坊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经验。这种模式主要依靠市场化运作,政府只要出政策、设场地、抓监管,就可以很快推动起来,平原城市和有条件的区域都要大力推广、加快推进。新建、改建的城市主、次干路都要设置自行车道,逐步形成网络,提高自行车出行的便捷性。 三是 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是我省城市交通设施的短板,必须正视差距,迎头赶上。济南、青岛要加快建设,到2020年全省建成300公里以上;烟台、潍坊、淄博、济宁、临沂等市要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四是 强化停车设施建设。要把好配建关,新建公共建筑、住宅等必须按标准配建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便于收回建设成本。要多想办法,推进现有场地改建立体停车位,利用人防设施和广场、绿地的地下空间等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利用单位大院错时停车,逐步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园林绿化是有生命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的宝贵财富。要充分利用山地、林地、河湖等自然地形地貌来设计建设城市绿地,营造优美舒适的城市生态空间。近年来各地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济南市开展的山体公园建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一要 划定城市绿线。习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划定绿地系统线。没有编制绿地系统规划、明确城市绿线的市县,要在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并向社会公布。原有规划和绿线不合理、不科学的,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尽快予以调整。 二要 深入推进园林城市建设。按照国家对城市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新要求,在总结我省园林城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强化创城抓手作用,巩固创城成果。目前还不是园林城市的5个县级市、21个县城,要在2020年前达到省级以上园林城市标准,有条件的市要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三要 开展城市生态修复。组织开展城市山体、河流、湿地、植被等破坏情况和废弃地、土地污染情况调查,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城市生态修复方案,切实加强绿化成果保护,在城市重现绿水青山。 四要 拓展绿化空间。鼓励开展立体绿化、屋顶绿化,明确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奖励条件,以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立交桥、高架桥等为重点,推进垂直绿化、阶梯绿化,在符合城市规划,确保屋顶安全、保温、防水要求前提下,有序开展屋顶绿化。 五要 优化绿地布局。结合慢行系统建设,实施连接公园、绿地、水系、景点的城市绿道网工程,营造舒适便捷的绿色敞开空间。落实“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提升老旧片区绿化水平,让绿色贴近群众。 六要 提升绿地功能。统筹考虑休闲、健身、科普、文化、市政和环卫等设施建设需求,吸收当地历史文化元素,完善园林绿地功能,提升绿化品质和内涵。城市和县城都要建成一座具备应急供水、供电、广播、棚宿、厕所、排污等设施的防灾避险公园。积极推广使用微喷、滴灌、渗灌等节水技术,加大再生水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建设生态园林、集雨型绿地。
(三)加强供排水设施建设 。我省水资源严重缺乏,区域性缺水、季节性缺水和生态性缺水问题普遍存在,最终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关键因素是“水”,保障经济发展、改善群众生活、保护生态环境,必须要做好水的文章。 一是 提升城市供水水质。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和老旧管网改造升级,积极采用深度处理工艺,确保供水水质稳定达标。建立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实行区域化计量、网格化管理,控制管网漏损。省里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定期对各市县供水水质进行检测,并向全省通报结果。 二是 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水平。继续加快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升级污水处理标准,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装置。逐步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到2020年,全省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济南、青岛两市建成区2017年底前、其他设区市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是未来城市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当前,要着力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以数字城管等平台为基础,构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集中打造“住建云”。要推进智慧建设,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和市政公用设施改造升级,发展智慧工地、建筑、住区。要推进智慧管理,发展智慧水务、供气供热、停车、环卫以及公共建筑节能检测平台。要加快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以县市为重点,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尚未完成地下管线普查的9个市要加快进度,尽快完成。新建改建城市地下管线必须按规定归档移交有关资料,录入信息平台,实现地下管线信息及时更新、统一管理、有效利用。
四、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效能
城市发展到现阶段,城市管理已经成为城市工作的重头。要针对当前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坚持服务优先,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扎实做好城管领域各项重点工作。
(一)推进城市管理便民高效服务。 要建立“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城市管理体制,实施城市管理方式创新,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打响“和谐城管”品牌。 一是 规划便民设施。坚持疏导服务、源头治理和管理执法相结合,合理规划设置农贸市场、夜市地摊和修车、烧烤摊点。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周边居民生活和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合理规定经营区域和时间,规范经营行为,编制便民服务图册,方便群众生活。 二是 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在科学界定市、区、街道城市管理职责的基础上,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充实一线人员力量,深入推进城管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活动,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随机管理为源头治理。 三是 推进数字化城管。深入研究数字化城管推广计划和保障措施,加强数字城管应用,2016年底前实现市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全覆盖,2020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 四是 创新养护管理机制。推广以机械化联合作业为特征的城市深度保洁,推进垃圾分类,提高城市洁净程度和垃圾资源化利用程度。加快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环卫工人休息房一体化建设,探索实施以道路为载体的市政园林环卫养护体制创新,推行市政设施维护、环卫保洁、园林养护作业的统一实施和有效监督,提高设施养护效率。 五是 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利益协调、现场处置、危机研判、舆情应对等能力为重点,加强一线城管队伍培训和教育,大力倡导实施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和谐执法,提高城管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
(二)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治理。 省委、省政府确定开展的城市扬尘治理、铁路沿线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三个专项行动,对提升城乡环境容貌和城市形象具有重要作用,要在已有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抓出新的成效。 一是 抓好城市扬尘治理。近年来,我省部分城市雾霾频发,严重影响城市环境质量和群众身体健康。房屋建筑、市政施工、渣土运输都要认真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严格施工工地管理,有效控制建设扬尘,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工地管理,落实覆盖、洒水、硬化等降尘措施,实施渣土车棚盖、密闭改造,避免撒漏。加强城市边角地、闲置地等裸露情况巡查普查,推进林下地、林隙地绿化,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裸露土地绿化长效机制。 二是 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整治。近年来,我省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发展很快,但铁路沿线环境还存在脏、乱、差问题。近期省里将对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再部署,各地要及时行动,对铁路沿线违法建设、垃圾堆点、违章广告等进行全面清理,尽快改善铁路沿线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形象。 三是 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我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要进一步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各项制度措施,坚持以城带乡,政府托底,加强对农村垃圾清运等情况督查,尽快形成运作高效、保障有力的长效机制。省厅将继续会同省文明办,采取电话调查和现场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三)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 我省目前有5个国家级、3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山林湖海、历史文化等风景名胜资源非常丰富,但保护管理工作问题还比较多。去年博山风景名胜区被住建部列入涉危名单管理,孙伟常务副省长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省住建厅会同淄博市切实抓好整改,并举一反三做好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一要 明确风景名胜区定位。风景名胜区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依法设立,兼具生态、观赏、文化、科研等多种功能,具有独特的价值,是一个地区代表性的、不可再生的资源,不是单纯的旅游区,开发利用必须建立在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的基础上。 二要 切实加强政府监管。各市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为政府有关决策当好参谋助手,组织做好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管理、违法违规建设查处等工作,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培育、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要 组织好执法检查。目前全省正在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的执法检查,各地要认真组织自查,立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省里近期将组织有关专家、规划督察员分组赴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工作力度,纠正解决突出问题,并通过考核通报、业务培训、卫星遥感等方式,全面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四)加强城建工程施工和设施运行安全监管。 去年以来我省连续发生多起重大伤亡事故,城市建设管理领域也连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济南浦发大厦屋顶绿化坍塌、青岛李村河蓄水池清淤中毒等事故,发生的原因都很简单,都是不该发生的事故,必须引以为戒。 一要 强化工程施工安全。相比建筑工程,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作业面比较大,很难完全封闭,既有施工人员自身安全问题,也有外部人员进入引起的误伤问题。主管部门要牢牢树立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意识,时时处处讲安全、看安全、抓安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市政、园林企业是施工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针对市政、园林工程的施工特点,提高工程现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大力发展绿色施工。近年来,市政领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多是半封闭空间的窒息、中毒事故,对下井操作、管沟清理、闸门启闭等作业,开工前必须办理内部审批手续,作业时必须落实通风、监护措施,发生问题必须科学施救,一线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程施工,百分之百接受这方面的培训教育。 二要 保障设施运行安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防涝、垃圾清运是城市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一旦中断或受阻,将严重影响群众生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类设施、管线的巡查检修,强化垃圾清运和垃圾填埋、焚烧的安全管理,严防设备事故和二次污染。要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发生问题及时抢险抢修。 三要 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去年以来,我省遭受持续干旱,各地城市水源非常紧张。要一手抓应急水源建设储备,加大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一手抓城市节水管理,对非居民用户用水计划按比例进行压缩,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城市供水正常有序。要做好城市节水各项基础工作,到2020年,还不是国家节水型城市的9个设区市要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有条件的县市也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今年以来,蓬莱、沂山等地先后发生火灾,胶东地区松材线虫病害严重。4月15日,省政府召开电视会议,对防虫害和防火工作作出部署,各级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公园和景区管理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坚持预防为主,将问题解决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万无一失。
五、强化组织领导,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任务艰巨、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年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策划运作,搞好协调配合,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配合落实责任。 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联系紧密、相辅相成,必须加强协调配合,拧成一股绳,使出一股劲,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对职责分工有异议的,要在提请政府明确责权基础上,坚持“事业第一”,分工不分家。牵头部门要有兜底意识、担当意识,主动承担起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主动与省厅沟通对接,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同时,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工作的指导、调度、督促,实现同步发展。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的目标任务,要全面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科室,责任到人,压力要层层传导,任务要层层压实。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重点工作情况,争取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支持配合。对工作拖沓、质量不高、推诿扯皮的主管部门,省厅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约谈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周期长,但投资回报稳定。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推动发行地方专项债券,进一步扩大PPP、特许经营等模式的应用,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借力企业、中介机构,规范运作,合理设立回报条件,做好风险管控。根据不同行业分类施策,供水供气供热等能经营的,可以扩大以收费权为核心的经营权质押实施范围,完善定价机制和监管措施;城市道路、园林绿化、道路保洁等公益性为主的,要创新融资方式,推行建设养护一体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PPP合作。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要规范项目手续,合理打包整理,积极参与项目对接、洽谈活动,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要用好国家政策,支持项目建设。
(三)严格工作督查考核。 近几年,国家对地方的督查、通报、审计、曝光、约谈频次不断增多,问责力度明显加大。比如,审计内容已不再局限于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而是延伸到核实国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审计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住建部通过手机APP公众监督、卫星遥感监测等方式,对各地上报黑臭水体数量、整治情况进行核实,转变了督查模式。现在省厅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也建立了多项监督检查、调度通报制度,各地要继续积极配合,对上级要求报送的情况及时统计及时催办。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评价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建设,通过制度保障工作落地,干得好的要表彰奖励,干得不好的一定要有“说法”,通过奖惩兑现提高执行力,形成干事创业的正气,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
(四)宣传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今年厅里城建城管口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就有50多件。城市建设管理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对群众关注的、与我们职责相关的,都要有办法、有行动、有声音。要把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市长热线电话和齐鲁民生网贴的答复、回复工作。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培育行业典型,注重新媒体、新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渠道,把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成就、经验、先进典型宣传出去,让各级领导了解,让人民群众理解,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