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近3万 排全国第8

01.03.2015  11:03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去年各省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排名也相继出炉,山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22元,排名全国第八,和2013年的位次相同,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不按常住地划分,山东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6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首次突破了两万元。

而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去年薪酬发展报告,山东的工资水平在全国处于第三梯队,平均工资在5万元以下。

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不到城镇一半

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844元,各省市之间仍有不小差距。上海、北京、浙江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超4万元,上海最高达47710元,而排名最低的甘肃为20804元,不足上海数据的一半。2014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22元,排名全国第八,与2013年持平。排在山东前面的有京津沪3个直辖市和浙江、江苏、广东、福建4个沿海省份。

在该排行榜所统计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外,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82元。如果不按常住地区分,2014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64元,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首次突破了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