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文化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人选名单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直文化系统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选派文化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文人〔2015〕32号)要求,在全省文化系统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宣传发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等程序,经省文化厅商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省直有关文化单位,共确定王爽等136人为2015年度文化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本年度到基层一线服务时间为2015年9月—2016年8月,服务人选应于2015年9月7日前到服务单位报到。
二、经费补助
1、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组发〔2014〕55号)的有关规定,省财政按照每人2万元标准对选派人员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及培训费用。省财政将补助经费拨付至服务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后,由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受援单位,人选到岗工作后,由本人从受援单位领取。
2、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政策,明确使用范围,严格拨付程序,强化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服务人员到受援单位后,应及时为服务人员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三、服务期间管理
1、到基层一线服务人才以全日制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服务人选应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与原单位的工作交接,到基层一线期间原单位不再安排其他工作。同时,人选组织关系转入服务单位,原单位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不受影响。
2、在基层服务期间,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服务人选的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委托受援单位具体负责,落实服务人员岗位,向服务人员提出受援要求。服务人员应充分发挥专业特长,通过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具体指导、组织举办活动等多种形式,丰富当地的文化生活,帮助当地文化工作者提高业务水平、岗位能力。服务期满后,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对服务人选进行考核,并报设区市文化行政部门备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3、服务人选应严格遵守受援单位的有关规则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受援任务。对不服从受援单位管理的,受援单位可逐级上报文化行政部门,经省文化厅核实同意后,取消其服务资格,停发补助经费,并向派出单位通报。
4、受援地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协调受援单位,为服务人员安排住宿,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