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科技与法规处: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促进文化创新发展
一、2013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厅里的统一安排,认真学习和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厅党组“办好十艺节”、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公共文化服务等重点工作,确立任务目标、执行责任、考核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大进步。
(一)文化科技与文化创新
积极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不断提高文化创新意识,发挥科技创新在文化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加快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取得一定成效。
1、组织开展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省政府设立山东省文化创新奖项目经中央批准以来,先后制定印发《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评审规则》、《评分表》。3月份,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首届创新奖评选活动。首届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历时7个月,按照省领导“注重实践、注重实效,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精益求精、优中选优”的要求,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推荐申报、形式审查、初评、终评、公示五个程序,最终评选出30个获奖项目,基本代表了近两年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创新的最高水平。获奖项目名单于9月27日经省政府公布,予以通报表彰。12月组织举办首届创新奖成果报告会,并在大众日报、中国文化报等媒体开设专栏、专访,集中展示文化创新成果,学习交流文化创新工作经验,推广首届创新典型,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2、文化科技创新项目不断增加。今年以来,我厅推荐申报的青岛黄岛区“小品进社区”项目入选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组织申报的山东建筑大学“基于WiFi网络的公共文化传播系统构建与应用”、山东科技大学“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推荐服务体系及相关技术研究”项目入选2013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3、与武汉大学国家文化财政政策研究基地共建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实验基地。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7家代表性公共文化单位与经营性文化单位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实验基地,通过对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艺术院团等实验基地的全程研究,获取文化体制改革、文化政策实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最新信息,为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数据库”提供资料,为我国公共文化政策的研究和我省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提供科学依据。
(二)艺术科学
积极发挥艺术科学在文化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不断推动文化领域的理论创新,认真研究当前文化工作的热点、难点与重点问题,努力推出一批具有前瞻性、前沿性、全局性的研究成果,为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引导。
1、一是协助文化部政策法规司 “十艺节”专项调研。为总结山东举办“十艺节”经验,对全国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好地制订国家文化艺术发展规划、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韩永进司长一行18人先后专程到济南、曲阜、泰安、青岛、烟台等地调研“十艺节”筹备、举办及对国家文化发展影响力等。二是完成国家课题“中国艺术节运行模式创新研究”的课题阶段性成果。密切与省艺术研究所、山东大学、省社科院、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创新中心等密切合作,全程跟踪第十届艺术节各项活动的筹备与开展,通过节前、节中、节后三个重要阶段、10个研究小组分赴各地市的调查,实时收集反映“十艺节”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进步的各种数据,对十艺节对提升山东省形象,推动山东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影响力进行研究,为“十艺节”以后山东文化惠民、文化富民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科研依据和借鉴。
2、我省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立项课题立项数量再创新高。省艺术研究所“山东快书研究”、山东大学“中国民间造型艺术色彩观研究”、山东师范大学“数字艺术伦理学研究”、山东艺术学院“明清俗曲的传播与嬗变”等13个课题入选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为近年立项数目最多的一届。
3、组织开展2013年度全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重点课题评选。全省共立项重点课题392项、优秀成果375项,评选文化单位专项课题52项、文化单位优秀成果223项、基础艺术教育论文奖88项。本年度参评的重点课题和优秀成果,不仅学术水平高,而且紧贴文化工作实际,呈现出鲜明特点。
(三)艺术教育
1、我省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专业建设不断增强。今年,省文化艺术学校的“吕剧表演”、枣庄市山亭区职业中专的“伏里土陶工艺与制作”入选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
2、我省在2013年度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组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省文化厅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的山东代表队,共获8个奖项。其中,声乐专业组获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中国舞专业组获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
(四)艺术考级
规范考级监管、完善考级服务,发挥艺术考级作为艺术教育与早期艺术人才储备的作用,本年度全省各类考生达到16万人,考级执考质量和考生专业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
1、为加强我省艺术考级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省艺术考级指导教师执业资格评审,共评定出第二批具有执业资格的指导教师46人,其中高级指导教师11人、中级指导教师10人、初级指导教师25人。
2、组织开展2013年度全省艺术考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根据评选办法,共评出山东省艺术馆等46个单位为艺术考级工作先进单位,申海英等45位同志为先进个人。
3、组织举办全省艺术考级“青少年舞蹈大赛”,来自全省72家艺术考级单位的228个节目4000多位选手参加比赛,此次比赛是历年来比赛人数最多、水平最高的一届。
(五)第六届世界儒学大会
成功举办第六届世界儒学大会暨2013年度孔子文化奖颁奖典礼。9月27日至28日,来自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日本、韩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色列、澳大利亚、英国、爱尔兰、俄罗斯、美国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个儒学研究机构与学术团体的12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清华大学李学勤教授、美国夏威夷大学安乐哲(Roger T. Ames)教授获得本年度孔子文化奖。通过《世界儒学大会章程》修订案,从今年开始,今后每两年举办一届。
(六)文化法规
省文化厅上报的两个立法项目被列为2013年地方立法计划。其中,《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被省人大、省政府列为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修订、《美术品管理办法》被列为抓紧研究起草的法规项目。
二、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文化科技与法规处总的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使文化艺术科研在理论创新、成果转化、指导文化工作实践上有新突破;艺术教育在教学质量、水平及人才培养上有新发展;艺术考级在监督管理和服务水平上有新提升;文化法规在规范依法行政上有新的推进;大力推动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为服务大局、服务艺术生产力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组织开展首届省文化创新奖获奖项目的宣传推广
加强创新奖项目推广应用,积极培育创新文化,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和传播手段创新。通过组织获奖者在基层巡回演讲、出版文化创新成果书籍和光盘、 组织省级、驻鲁中央媒体开展媒体记者“文化创新齐鲁行”活动、 组织重点县市区文化单位和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者到获奖地区学习观摩等一系列活动,并对文化创新典型进一步扶持、提升,发挥创新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开展国家艺术节“后十艺效应科技攻关”研究
邀请国家和我省知名专家学者,以国家重点课题“国家艺术节管理运营模式创新暨节后效应与大规模示范”技术鉴定为媒介,围绕十艺节举办及节后效应,以艺术展演和文化惠民为主线,多学科、全方位研究国家艺术节运行管理模式和科技创新,盘活节会文化场馆、文化产品等资源,通过科技攻关,将国家艺术节的文化艺术发展功能与政治文明建设功能、区域经济发展功能、区域社会发展功能等有机结合,提升“后十艺节”的影响力、表现力、传播力,使节会真正服务于民,实现节会活动效益的最大化,形成可资借鉴、可以推广的大型艺术节会持续发展模式。
(三)加强我省国家公共文化政策实验基地建设。
发挥我省17个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实验基地作用,加强基地条件建设,全面及时掌握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成果,为制定公共文化政策提供第一手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加快完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山东整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
(四)大力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
加强与文化部科技司及省有关部门联系协作,依托我省4个国家文化创新工程、15个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发挥其在国家层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省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借助科技理念、科技思维,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文化产业发展平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平台、对外文化交流平台、文化市场监管平台、演艺联盟平台、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平台、重大文化活动管理平台等科技支撑建设,积极扶持文化科技攻关,发挥现代科技在文化建设中的引擎作用,推动形成文化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局面,全面提升山东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科技水平。
标准化工作要有新的突破。立足于我省文化发展实际,做好与文化部标准化工作的衔接配套,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省文化行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文化行业标准体系,加快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为重点的文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指导和监督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实施,提高文化的管理服务能力。
(五)加强艺术科学研究和理论创新
以我省承担的63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为重点,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立项评审和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工作,紧密联系我省文化艺术建设实践,深化、拓展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和我省最高水平的艺术科学研究成果,努力发挥艺术科学的理论指导作用。
(六)促进艺术教育繁荣发展
加强全省艺术院校共建工作,促进艺术院校科研、教学、艺术实践的资源整合,努力发挥艺术教育在培养高层次艺术人才的主要阵地作用。重点做好省文化艺术学校作为中等专业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发挥其中国戏曲学院山东基地和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各个层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
(七)加强艺术考级监管与服务,打造青少年考级品牌
继续发挥我省艺术考级创新监管服务模式的优势,深化全省艺术考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保障艺术考级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考级机构在我省的影响力,组织开展全省艺术考级舞蹈、音乐、美术比赛,为艺术新苗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强化全省艺术考级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开展考级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开展第三批指导教师执业资格评定并建立管理档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将艺术考级建设成为早期艺术人才储备和专业艺术人才摇篮,促进我省社会艺术教育蓬勃发展。
(八)加强儒学研究和传播
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孔子研究院讲话精神,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发挥孔子研究院在建设“世界儒学研究交流中心,组织引领国际儒学研究”的重要作用,密切与中国艺术研究院、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孔子基金会、国际儒联的协作,加强孔子和儒学的研究、应用与传播,使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发挥积极影响,推动儒家思想与当代文化的融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发挥在东亚儒家文化圈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孔子思想与当代中国研究”、“孔子及儒家文化传播”、“儒学与当代文化研究”、“孔孟文化数字信息展示系统”等重大课题研究,组织举办以山东为主题的“澳亚文化节”世界儒学学术论坛。
(九)做好文化法规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文化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落实好文化立法规划,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文化工作依法管理水平。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确定的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创新文化立法思路,将文化立法立足点由偏重市场管理转为文化民生保障、文化立法内容由行政性转变为更加注重人文性。重点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并深入推进《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山东省公共图书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按照省政府规定,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认真实施运行我厅行政权力事项行使流程,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的报送,确保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做好涉及我厅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