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处快赔、重罚违停 破解堵局济南频放大招

13.07.2016  14:07

  随着济南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长,面对日益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济南的交通新规频频出台。一些新规出台或许会对市民出行带来短暂的阵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新规却使更多市民出行变得舒心。

  关键词:顺畅出行 快处快赔扩展到早7点至晚8点

  截至2016年3月,济南全市的机动车总保有量达到174万、驾驶人210余万。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主城区交通压力日益增大,由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问题愈发严重,特别是随着市区道路通行能力的日趋饱和,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往往就会产生“蝴蝶效应”,引发大面积交通拥堵。据交警部门统计,在主城区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中有50%以上是道路交通事故,在这些交通事故中又有85%以上是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新规

  从2014年4月1日开始,济南开始实行轻微交通快处快赔,在“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实行免除交警、保险到现场勘查,由当事人按照程序自行处理,在时间段上是早晚高峰 (7:00—9:00、17: 00—19:00)。

  “目前,由于车辆大幅增加,原来的早晚高峰时段已经发生较大变化,交通高峰基本上已扩展到整个白天。”去年10月1日起,济南市区单车车损5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快处快赔实施时间,从原来的早晚高峰(7:00—9:00、17: 00—19:00)延长到早7:00至晚8:00,实施地域范围包括市区道路和高架路,轻微交通事故快处交警和保险员不必到场。

  关键词:整治违停 拟对市区所有道路违停进行重罚

  “交通秩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行车秩序、一部分是停车秩序。当我们把目光关注在行车的‘堵’上面,殊不知正是无序的停车造成了另一种‘堵’。一条窄小的街巷,两边停满了车。”市民孙先生将济南的停车乱象比作灾害性的恶习。正因此,济南在整治机动车违停方面也是下足了力气。

  交通新规

  早在去年11月1日,济南市就尝试加大对违法停车的处罚成本,先期将经十路、历山路等“四纵四横”15条道路划为禁停路段,对违停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今年6月1日又新增了15条禁停路段,目前市区已有30条禁停路段违停罚款100元、记3分。

  7月6日晚,济南市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在市区所有道路的违停车辆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严罚。

  关键词:规范司机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会被抓拍处罚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满洪杰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人”是最活跃的交通元素。据了解,有些道路拥堵,很大一部分原因与司机的各种不良驾驶习惯有关。所以,对驾驶员的规范出台也是势在必行的。

  交通新规

  《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吸烟、饮食、向道路上抛撒物品,或者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不得赤脚、穿拖鞋;后备厢载物不得遮挡车窗。对违反该条规定的,将处以50元罚款。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减速避让;遇到老年人、儿童、孕妇、携婴者、盲人以及其他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停车让行。

  目前,济南市有部分路口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处罚。

作者:陈延鹏   网络编辑:庄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