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轮撞沉渔船致2死1伤 海事局:双方都有责任

14.01.2015  03:27
  9日上午,市民王先生拨打《 日照 新闻》热线2287111反映,1日当天海上一 外轮 将本地 渔船 撞沉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5年1月1日凌晨3点30分,日照三位渔民驾驶渔船在日照港主航道内与一巴哈马籍“VENUS”轮发生碰撞,船上1人获救,2人遇难。事故发生后,日照海事局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初步了解是渔船串了商船航道,双方都有责任。1月10日,在开发区政府、街道、相关村委及日照海事局共同协调帮助下,当事商船船东已与两名遇难渔民家属签署赔偿协议,并向每家支付现金预付款。

  讲述>>>渔船与外轮相撞,一人获救

  “船被撞沉的时候,其中一个人打开窗子跑了出来,抱着船上的‘漂子’才活了下来,另外两人连同渔船一起沉了下去。”9日上午,王女士流着眼泪说。王女士是被撞渔船船主王宗山的女儿,1月1日凌晨3点,她家渔船的3个雇工在近海被一外籍货轮撞沉,船上有三名雇员,其中两人已身亡,另一人靠着船上的白色漂浮物最终被搜救人员救起,但人受到了惊吓,目前在医院休养。王女士说,她所了解的一切都是从生还者的口中得知的。

  王先生自称是被撞渔船船主的弟弟,当日他的渔船比二哥晚出海半小时,大约凌晨4点左右,王先生到达出事地点,“当时我看到人和船都不见了,外轮拖头上的人说只救上来一个人。”王先生表示,行船时前方有挡浪坝阻挡,自己并没有看到现场,但从船号的标识以及外轮拖头上的船员口中得知,是二哥的渔船被撞沉。

  调查>>>海事局:双方都有责任

  王宗山的家属臧女士表示,事件发生后,遇难者家属称受害者是在王宗山的船上身亡,所以船主一方对此事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曾多次到船主家索要赔偿。“我们没有钱,拿什么赔,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船主王宗山表示,希望政府能严惩外籍货轮,给死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