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多项措施 严控公立医院药占比

23.07.2015  13:01

  为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河口区卫生计生局采取多项措施切断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力争到2015年12月底,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6%以下,2016年12月底降到33%以下,2017年12月底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30%以下。

   一是严格药品和耗材采购管理。 严格落实《全区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除配备使用特殊药品外,必须全部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严禁存在网下采购行为。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品种和采购金额比例须达到80%以上,坚决杜绝药品过多过滥、药价虚高等问题。

   二是加强药品使用动态监测。 加强公立医院所有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以抗菌药物和心脑血管系统药物为监测重点,以药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2种方式进行排序监测。对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排名前十位的药品每月进行一次公示。同时,对排名靠前的药品进行合理分析,发现有异常情况的,经药事委员会研究,及时采取限量和暂停使用等措施。

   三是规范临床合理用药。 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增强临床用药透明度,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自觉性。加大处方点评力度,每月开展处方点评,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剖析,强化点评结果运用,引导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药。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开展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和合理用药舆论宣传,普及公众合理用药知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

   四是强化绩效奖惩考核。 加强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控制药占比的考核,公立医院对各临床科室用药制定科学合理的核定基数,必须将药占比与绩效分配相结合,纳入科室目标管理及医务人员年度考核。每月公示药品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前10位的科室和医务人员。定期组织专家对公立医院合理用药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连续2次抽查存在问题科室和医务人员,年终不得进行评先树优。对连续3个月排名靠前的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停止医师处方权,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是大力推进按病种付费和临床路径管理。 严格落实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的意见》,7月31日前公立医院对急性阑尾炎、腹股沟疝等11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对于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全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不得以主诊断等方式规避临床路径管理。公立医院要进一步细化各病种临床路径,优化诊疗流程,明确治疗药物,限定使用耗材,严格控制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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