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专题活动的通知
鲁发改高技〔2016〕851号
省直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企业、单位:
国务院决定从2015年起,每年10月某一周为“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期间,全国各地将举办各种活动,以促进各类创业创新要素集聚交流对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协将于10月份举办“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活动。“活动周”共由启动仪式、主题展示及专题活动等内容组成。为做好专题活动,现将有关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今年我省“活动周”时间初步定于10月17日至21日举行。专题活动将于“活动周”期间在省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举办单位自行确定。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聚焦双创时代主题,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解读、双创论坛、学术报告、创新创业竞赛、创业路演、投资对接、双创经验交流等活动,以为创新创业者搭建思想交流及服务对接的平台,让公众对双创的内涵、政策、部署等有全方位的了解,进一步厚植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引领创新创业趋势。具体活动可参照以下主题开展。
1. 双创政策解读高峰论坛;
2. 创业公益培训;
3. 全省投融资峰会;
4.主题路演;
5.高精尖双创成果发布展示会;
6.全省创投联盟高峰论坛;
7.科技创新论坛;
8.创客沙龙;
9.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10.创新创业人才招聘会;
11.其他高端双创活动。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省直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有关大企业,其他有关单位。
2.申报单位参照专题活动内容,立足实际,自行确定活动主题。申报数量不限。省发改委、省科协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签订相关协议,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申报单位需提供详细的专题活动方案,并完整填写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应明确以下内容:活动的目的及意义、主题、时间及地点、内容及形式、日程安排、参加人员及规模、预期成效、保障措施等。填写不全者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盖章后请于8月30日前报送至省科协学会部(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候),同时请将发送材料电子版至: [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张小雨 0531-82073252
侯丽燕 0531-82073268
通信地址:济南市杆南东街8号512室,250001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