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两法衔接”形成环保合力

11.09.2017  14:43
    郯城县农民杜某等三人合伙共同出资建厂,在未办理任何生产经营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化工产品发泡剂1102吨,非法向地下排放四氯化碳超标的污水,致使相邻红校渔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红校渔场地下水污染事件环境损害费用总计1280余万元。经郯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初,郯城县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杜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三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 

  据了解,省检察院与公安、环保、林业等部门建立联系人制度,联合对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明确了证据标准和要求。省检察院与有关执法机关联合会签意见,构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工作合力。 

  济南、日照、临沂、德州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创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平台,与环保、12345市民热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及时掌握环保部门行政执法情况,有效破解环保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匮乏、监督手段狭窄等难题。莒县村民拨打市民热线反映,赵某经营的食品公司随意排放生产废水污染环境。莒县检察院迅速展开调查,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污染企业及时查处。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在土壤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处理、饮用水安全等民生领域,办理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结合办案督促关停非法排污企业74家,淘汰了一批高污染低端落后产能,推动了相关产业结构升级和治污减排。 

  在监督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怠于履行职责方面,对于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后,77%的行政机关能够在一个月期限内积极整改到位并回复;对逾期不整改不回复的,各地适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截至今年8月,共督促行政机关收缴涉及环保问题的行政罚款5863万元,收回各类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39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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