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煤矿要争做行业安全生产表率
当前煤炭产能过剩,企业经营困难,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压力、新考验。今年一季度,共发生煤矿事故45起、死亡102人,其中,国有煤矿企业发生事故30起、死亡70人,分别占66.7%、68.6%。
大型煤矿是我国煤炭工业的主力军,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崇高的历史使命,特别是国有大型煤矿安全的生产状况,备受全社会的关注。因此,大型煤矿应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争做行业表率,以优异的安全发展成果,向全社会展示大企业的风采。
这种表率作用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第一,在强化红线意识上做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地强化红线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立项、不安全不生产;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管不到”等问题;要失职追责,对因不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导致产生安全隐患、甚至发生事故的人员,严格追究责任,该处罚的处罚,该撤职的撤职。
第二,在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上做表率。建国以来发生的百人以上煤矿事故就有24起,其中21起发生在国有大矿。需要深刻认识到,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可能毁灭企业。因此,必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要围绕瓦斯、水、火、冲击地压和运输提升等五个方面,主动自查自改安全隐患,制定完善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要坚持抓重点、重点抓,紧紧盯住重点煤矿企业、重点灾害类型、重点时段节点,严盯死守、严格标准、加强监管,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三,在依法组织生产建设上做表率。去年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85处,绝大多数都是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国有煤矿企业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依规办矿管矿,决不能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基建项目手续不全不能开工,生产矿井证照不全或过期的不能生产。当前,要宣贯好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要深入学习、深入宣传、加强培训。特别是,煤矿主要负责人要熟悉并带头遵守《规程》,技术负责人要精通并严格执行《规程》。
第五,要在推进科技创新上做表率。广大科技工作者、国有大型煤矿企业要自觉向世界最先进水平对标,向国内先进行业对标,进一步加大科技研发和创新力度,加快重点灾害防治的关键技术研究,大力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要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等“四化”建设,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等“四新”应用,落实减水平、减面、减产、减人等“四减”措施,大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对瓦斯、水、火、矿压等灾害进行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切实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 第四,在强化煤矿安全基础上做表率。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在煤矿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基础建设决不能放松,要用“软件”基础弥补“硬件”投入的不足,推动基础保安。要切实保障安全投入,今天的欠账就是明天的隐患,企业再困难也不能欠安全账,因投入不足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我们要严格追究相关决策者的责任;要加强安全培训、班组建设、标准化建设,提高现场管理水平。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煤矿企业必须赋予班组长、调度员、瓦检员等基层关键岗位人员停产撤人的权力,一旦出现险情,不要层层请示汇报,要果断组织撤人,以免酿成大祸。
第六,要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上做表率。化解过剩产能是推动煤炭工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煤矿安全发展的治本之策。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国发7号文件明确的各项工作部署。三年内要停止新建项目,确需新建的,必须通过“减量置换”确保总体产能“只减不增”;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灾害严重、资源枯竭、扭亏无望的煤矿,要加快关闭退出;要按照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产能并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下达生产指标。
(作者系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本文根据其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暨第八次全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