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办法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符合条件一律入网 供用单位均有补贴

11.05.2016  10:31

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有关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实现开放共享,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后的补助机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评价体系和奖惩办法随之出台。据悉,大型科学仪器的管理单位在仪器共享之后,获年度补贴最高将达200万元。

  《青岛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实现全面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推动非涉密和无特殊规定限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以创新委为框架构建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以推进全市科学仪器设施资源的汇聚整合。

  《办法》突出“强制入网”,明确了全额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一律入网,建立了入网仪器信息及使用情况披露制度,从而做到应入必入,体现公共资源的公共属性。同时明确规定大型科学仪器购置前需进行联合评议,构建了区市联动的财政补贴体系,以提高仪器共享服务工作的质量与实效。

  《办法》规定了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激励机制,采取“双向补贴”方式,既补贴大型科学仪器的管理单位,也补贴使用大型仪器的企业用户,同一管理单位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用户的补贴来自市区两级财政,市级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办法》还鼓励第三方参与仪器管理与共享服务,突出对科学研发及检验检测等业态的培育引导。

  据了解,我市在出台该《办法》之前曾试行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已有2763台(套)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服务企业8000余次,财政补贴5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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