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放大招5市将变大城市 10县升级中等市
中等城市“变身”大城市,小城市“变身”中等城市。昨天,省政府公布《山东省设立新的中小城市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年底,我省将确定30个试点城市,这些试点城市将在2020年完成人口规模的升级,另外还将有10个试点镇,将被培育成新生小城市。这些试点的城市中,租个房子或有稳定职业,即可落户。
《方案》中晒出了省内各个城市城区人口数量:
1、省内城区人口前三城市:青岛(338.27万)、济南(303万)、临沂(208.58万)
2、三个小城市人口不到10万:利津(9.38万)、高青(8.07万)、长岛(2.18万)
3、全国百强县山东22县入围,龙口以全国11名领衔(省内排名第一),然而龙口城区人口仅为28.66万,远低于百强县全国排名22位的即墨(省内排名第二,城区人口55.97万)
4、17地市城区人口分三档次:
2个I型大城市——青岛(338.27万)、济南(303万)
5个II型大城市——临沂(208.58万)、烟台(178.95万)、淄博(167.7万)、济宁(139.88万)、潍坊(128.42万)
12个中等城市——枣庄(97.29万)、威海(92.93万)、滨州(88.8万)、德州(87.17万)、聊城(86.16万)、菏泽(82.33万)、东营(76.61万)、日照(67.56万)、泰安(67.3万)、莱芜(61.58万)
5、市区面积前三城市:青岛(3293平方公里)、济南(3257平方公里)、淄博(2989平方公里)。
大城市从7个增至12个
目前山东省内有7个大城市,其中城区人口在300万人—500万人的I型大城市有两个,分别是青岛(338.27万)和济南(303万);城区人口在100万人—300万人的II型大城市有5个,分别是临沂(208.58万)、烟台(178.95万)、淄博(167.7万)、济宁(139.88万)和潍坊(128.42万)。
根据试点方案,我省将从城区人口50-100万的12个中等城市中,选取5个城市进行试点,到2020年培育成为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而目前省内人口在50万人到100万人之间的中等城市有12个,分别是枣庄、威海、滨州、德州、聊城、菏泽、东营、日照、泰安、莱芜、即墨、新泰。
将10个镇区培育成小城市
而人口在20万人到50万人的I型小城市有39个,包括平度、诸城、胶州、邹平、荣成、莱州、滕州、莱阳、寿光等,我省将从这些城市中选取10个县(市)进行试点,到2020年培育成为50万人口以上的中等城市。
20万人以下的Ⅱ型小城市有43个,包括茌平、乳山、博兴、莒县、东明等,这些城市中将有15个县(市)被选中进行试点,到2020年培育成为20万人以上的Ⅰ型小城市。
除了扩大大城市及中小城市的数量,山东还将为培育小城市的生力军,下一步将选择部分非农就业达到75%的镇,培育设立10个以上镇区人口超过10万人,地方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的新生小城市;培育30个以上镇区人口超过5万人,地方财政收入超过5亿元的重点示范镇,进行小城市试点。
试点城市租房、就业均可落户
为了吸引更多人口向城市迁移,试点城市将全面放开试点城市落户限制。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努力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公租房对农业转移人口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促进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向城镇转移。
此外,试点城市将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职能,2017年年底前整合形成统一的数字城管平台。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诚信等城市管理全要素数据采集整合试点,2020年实现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今年12月确定试点城市
根据方案,试点期限为2016—2020年,分为试点申报、名单公布、年度评估、总结推广四个阶段。
其中,试点申报是在2016年9-10月。2016年12月,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试点城镇进行定量定性打分评估,形成初审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试点城镇名单。
2017-2020年,我省将对试点城市进行评估,建立年度评估机制,将中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新型城镇化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定期评估,达到发展目标要求的继续享受扶持政策,达不到要求的退出试点名单。
2020年山东将创建100个左右特色小镇
昨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东省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山东将创建100个左右产业上“特而强”、机制上“新而活”、功能上“聚而合”、形态上“精而美”的特色小镇,成为创新创业高地、产业投资洼地、休闲养生福地、观光旅游胜地,打造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
方案中介绍,特色小镇是区别于行政区划单元和产业园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色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
方案中指出,特色小镇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起步阶段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将城市设计贯穿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全过程,塑造特色风貌。
原则上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以上,每年完成投资不少于6亿元。西部经济隆起带的特色小镇和信息技术、金融、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特色小镇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20亿元,每年完成投资不少于4亿元。
按照方案要求,特色小镇申报每年组织1次,按照创建内容,凡具备创建条件的均可申报。凡列入新生小城市和重点示范镇的不再列为特色小镇。从2016年起,省级统筹城镇化建设等资金,积极支持特色小镇创建,用于其规划设计、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同时,将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新型城镇化考核。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每年评价1次。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第一年没有完成规划建设投资目标的,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2年没有完成规划建设投资目标的,取消特色小镇创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