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助力“山东信用”
当前社会信息量“爆炸式”增长,传统的服务和监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要求。要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约束条件下,为不同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提高注册登记效率,综合评估企业信用状况等,必须更多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这将有利于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降低成本,也更加方便市场主体,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
为此,近日,我省出台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促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提高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水平。
行政许可等信息7日内网上公示
“过去更多是以事前审批为主,现在更多的强调事中事后监管。以大数据为支撑的信用建设手段,对于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省发改委财金处处长王玉华介绍说,在运用大数据对企业服务方面,要尽快建立统一的信用代码制度,向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将政府能够掌握的、在政务活动中形成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优良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及时向社会公开。
意见指出,鼓励政府部门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企业提供服务,开展企业与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融资对接、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等活动。发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整合、信用资源交换共享、社会信用监测预警、信用信息开发服务等方面的枢纽作用,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及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社会公众,提供基础性、公共性信用记录查询服务。推动运用大数据,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判断风险能力。
为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我省提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根据意见,我省将全面推广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作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是重要参考依据,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优先选择信用状况好的市场主体。
同等条件下,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鼓励开发“税易贷”“信易贷”等守信激励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商业销售等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根据宏观经济数据、重点行业(领域)数据、产业发展动态、市场供需状况、质量管理状况等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跨部门数据关联比对分析等加工服务,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分析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提高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能力,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为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加大帮扶支持力度,今年6月份,省发改委开通运行了“鲁企通”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专题网站、微信构建网络服务平台,建立信息收集发布、办理企业诉求、跨平台联动“三个机制”,提升联系服务企业的效率和水平。
截至目前,“鲁企通”专题网站总浏览量达7.9万人次,微信公众号关注数1725人,综合点击量11172人次。平台开通以来,累计收到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资金支持、融资债券等方面诉求170多条,所有事项全部答复办结,企业满意率达到100%。“下一步,‘鲁企通’将发挥其功能定位,主动与企业对接,选择一批好项目,利用招商引资、各类展会等活动,向省内外企业集中推介,提高企业项目合作成功率。”省发改委综合处处长王栋介绍。
实现跨部门联动监管
王玉华认为,在运用大数据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方面,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要加快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用资源的互联共享,使之成为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发布的枢纽。各级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中,都应通过省级信用平台,查询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要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跨地区、多部门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以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根据意见,我省将构建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对违法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戒措施。
在企业监管、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汇总整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市场监管数据、法定检验监测数据、违法失信数据、投诉举报数据和企业依法依规应公开的数据,鼓励和引导企业自愿公示更多的生产经营数据、销售物流数据等,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
优化提升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各项功能,纵向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横向与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互联互通。建立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重点将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法、安全生产、质量监管等领域信用信息纳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市场监管,完善网店实名制和交易信用评价制度,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
近日,潍坊市明确了法院执行、工商管理、税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金融、食品药品等首批实施联合惩戒的7个领域,采取9项措施惩戒严重失信行为。“到2017年底,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初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潍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过程中,我省将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整合,打破信息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对申请立项新建的部门信息系统,凡未明确部门间信息共享需求的,一概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