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传真】他把一手救活的酒厂当成“唐僧肉”

27.08.2015  17:41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微山县酿酒厂进行案后回访。酒厂厂长张长宏高兴地告诉检察官:“今年俺们打算再上一条生产线,产值实现翻两番。”酒厂副厂长朱思良也感慨地说:“多亏检察院挖出了‘蛀虫’,让俺们这个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起死回生。这不仅是挽救了企业,更是挽救了工人。”

目睹微山县酿酒厂两年多来的可喜变化,检察官们想起了那个独特的“他”——微山县政协原副主席、微山县酿酒厂原厂长肖太森。他辉煌一时,受命于危难之中,救活了濒临倒闭的国有企业;他不可一世,又把一手救活的企业变成“唐僧肉”,任其宰割。最终,肖太森被以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1993年岁末,作为微山县“老字号”和“头字号”的国有企业——微山县酿酒厂,由于资不抵债,加上管理经营不善,濒临倒闭破产。微山县委县政府经过研究,决定启用肖太森担任酒厂厂长。 

肖太森走马上任后,立即投入到一线工作中去。他吃住在酒厂,抓生产、跑市场、取技术、强管理、重质量。一年时间,酿酒厂实现扭亏为盈,从“包袱”企业变身为县里的支柱企业和纳税大户。一时间,职工叫好,干部叫好,社会叫好。各种荣誉也纷至沓来,肖太森被任命为微山县政协副主席,并被推选为济宁市人大代表。

 

头顶光环、大权在握的肖太森开始膨胀,逐渐不可一世。他对企业实行家族化管理,把亲信和家人安插在重要部门;对普通职工实行军事化管理,唱红歌穿军服,迟到早退一律开除;他说一不二,看谁不顺眼,就炒谁的鱿鱼;大手一挥,就动用近百万元资金购置旧火车头放在酒厂展示“厂威”…… 

与此同时,肖太森把酒厂当成了“唐僧肉”。他安排时任财务主管仲继宏和出纳谢计伟设立“小金库”,隐匿销售收入,几年间截留资金2亿余元。最终导致企业亏损,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等共计9000余万元。在得知县里决定对酒厂改制的消息后,肖太森又指使仲继宏、谢计伟利用虚增债务、虚列支出、报废资产等方式,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制造企业亏损假象,把酒厂资产评估成负资产,妄图通过企业改制,把酒厂收入自己囊中。

2012年6月,一封微山县酿酒厂职工的举报信摆在了济宁市检察院领导的案头。举报信虽未列举肖太森的具体犯罪事实,但信中所说的拖欠职工工资和养老保险金的民生问题,引起了该院领导高度重视。该院决定由市院反贪局领导兖州区检察院反贪局成立办案组,共同查办该案、办案组果断传唤了肖太森、仲继宏和谢计伟,同时进行了搜查,查获了大量涉案证据,特别是涉及金额2亿多元的账外资金账证。办案组依据案情,制定了以资金来源流向为侦查方向、以账目核对为审讯核心、以确保涉案资金安全和国有企业利益为主线的案件查办思路和侦查方案。经过5个多月的艰苦侦查,办案组查清了肖太森贪污900余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和受贿4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还查明仲继宏和谢计伟分别贪污账外资金290余万元、19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办案组把追回涉案款物、最大限度挽回损失作为重中之重。该案立案后,办案组除依法追缴犯罪嫌疑人的赃款赃物价值1000余万元外,还及时冻结了谢计伟等人名下的2600余万元的账外资金存款,最大限度地为国家和国有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案件侦查终结后,办案组深挖犯罪根源,剖析犯罪原因,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酒厂在管理体制、审计监督、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微山县政府发出了整改检察建议。这些检察建议的落实,让微山县酿酒厂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