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17.11.2015 10:1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省环保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7.11.2015 10:11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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