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改革大盘敲定 明年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
公立医院取消中药饮片外的全部药品加成,降低CT、磁共振的检查检验价格,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望全省覆盖……11月30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全面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上半年,所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省属公立医院随所在市的公立医院改革将同步推进。
11月26日,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出36项改革任务力促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对公立医院编制管理、人事制度、薪酬分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了创新探索。
2020年,我省将建成覆盖城乡所有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资金保障体系、药品安全供应体系、行业监督执法体系,形成五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城乡医疗卫生服务——
分级诊疗模式离我们不远
明年县域内就诊率达90%左右
我省将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明确出入院、双向转诊标准和对应的医保支付政策。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
2015年,潍坊、东营、威海在全市开展试点,其他市将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2016年,公立医院改革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2017年,基本建成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我省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有病可找家庭医生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将全面推广网络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到2020年,有望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另外,将鼓励医院间自由组合,建设各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鼓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或领办村卫生室,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将享受到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将取消对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具体数量和地点的限制。到2020 年,我省社会力量独立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将达到总量的25%以上。
打造中医优势病种治疗体系
中医药事业作为一项重点改革,我省将探索中医分级诊疗模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人群覆盖率。打造中医优势病种治疗体系。同时,增选试点病种,扩大试点范围,持续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此外,我省还将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称管理制度。构建完善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探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互联互通。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公立医院可特许与社会力量合作
我省将允许公立医院在保障国有资产和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另外,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试行院长公开招聘拿年薪
实行院长负责制,探索试行院长公开招聘,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鼓励市、县(市、区)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医院总支出的比例。鼓励实行院长年薪制。
医生竞聘上岗没有“铁饭碗”
全面实行编制和新增人员备案制,原编制内人员事业身份记录在案。由医院根据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
医院将根据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按规定公开招聘,实行分来管理。对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医护人员,由医院自主聘用。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所有医生以及其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取消中药饮片外的全部药品加成
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目前,我省在全省186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了综合改革工作,已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今年将在全省所有县(市)全面推开。
130项服务项目价格医院先自己定
公立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支付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
全省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查费等13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同时,我省将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诊疗、互利、手术、床位、中医等。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
城乡基本医疗保障——
异地就医可联网结算
社会化职工长期护理有望上保险
我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在居民医保筹资方面,我省将积极稳妥地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逐步提高整体筹资标准。同时,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报销政策,重点保障大病和较大疾病,适度控制一般性疾病报销费用。
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建立
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全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继续深化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建立社会化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转诊住院合规可连续计算起付线
我省将完善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办法和经办流程,落实属地支付政策。探索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开展跨市异地就医费用协查。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量。2016年按病种收费的数量不少于50个,到2020年不少于200个。
另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人员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未经转诊的适当降低医保基金报销比例。
药品供应保障、公共卫生服务——
药品货款以市为单位“打包付款”
鼓励以市为单位组团采购药品
我省鼓励以市为单位组成公立医院采购联合体,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议价采购。医院药品货款结算方面,将推进建立以市为单位的第三方付款制度。
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
推进“健康山东”行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由“重疾病治疗”向“重疾病预防”转变。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
逐步取消疾控中心医疗职能
市、县级政府在本辖区内原则上设立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设的专病预防控制机构将被整合至疾控中心,逐步取消各级疾控中心承担的医疗职能,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分开。
相关新闻:今年居民医保全省财政补贴278.1亿元
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80元,比去年提高了60元,全省各级用于这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将达到278.1亿元。
2013年底以来,我省建立并实施了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2015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9168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目前,我省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30万元,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以上和70%左右。基本药物制度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统一规划村卫生室全覆盖。
另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2009年9大类21项增加到2015年的12大类45项,人均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