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徐长玉主任带领市人大相关人员对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1.2014  16:17
              11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徐长玉主任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市委常委、副市长苏树伟、市安监局傅志清局长陪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世平、秘书长刘西安参加活动。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济南炼油厂)、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
  徐长玉强调,目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在加快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高度,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强化落实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职能,理清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对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即将实施,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