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大行动四打击” 为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护航
15.11.2014 13:11
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杭州11月14日电 (记者 李飞云)记者获悉浙江重点整治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今年三次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2万余起,“四打击四规范”共检查农村食品经营者2.85万户。
三大行动四打击四规范成效显著 13日、14日,浙江全省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现场会暨“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推进会在嘉兴嘉善举行。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朱志泉在会上表示,浙江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作为今年各项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在全省范围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专项整治行动,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2万余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60多件,打掉“黑窝点”、“黑作坊”800多个。 此外,下半年自9月1日起,浙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上下统一行动,集中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农村食品经营者2.85万户,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880个。各地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加大整治力度,形成了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和“严打”声威。如:杭州市组织开展城中村无证小餐饮整治,排查无证餐饮店、食品店1.8万余家,疏导办证照5296家,取缔1056家;宁波市开展了“两百三小一白”整治行动,行政立案1635起,清理不合格主体3816户;温州市、台州市食品突出问题整治率、涉嫌食品犯罪案件移动率都达100%;丽水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傍名牌”、“山寨食品”开展了专门整治。 “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于8月26日联合发文,全国统一行动,其目标是通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其具体内容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示管理;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目前,该项活动还在进展中。 规范农村食品市场建长效机制 嘉兴嘉善桃源新邨文化礼堂三楼,几十张大圆桌摆在大厅上,这里是社区集中办婚宴的场所,边上是一间玻璃隔断封闭的的冷菜间,大厅里墙壁上悬挂婚宴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这里可同时容纳500人就餐。据参观此间的专业人士反映,该冷菜间的条件堪比大饭店、大酒店。 据悉,在此办婚宴,每桌交30元的场地设备使用费,自带食材物料,自聘厨师,经过申请报备等手续即可。 家住礼堂附近的计阿姨告诉记者,这个婚宴中心,每到周末都很繁忙,要在这里办喜事还需要预定,她家的孩子办喜事就是预约不上,最后选择去酒店办。 农村集体聚餐存在较高风险,是食物中毒事件的多发区,这也是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点。 为此,嘉善从2013年起指导姚庄镇按照设施布局高标准、食品安全高要求、建设桃源新邨家宴中心和姚庄公墓家宴中心,用于举办农村红白喜事家庭式聚餐,并出台《嘉善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管理办法》和《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工作实施意见》,对农村家庭聚餐实行分级分类指导,并在全县推广。目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农村家宴中心有12家。 朱志泉表示,农村食品消费水平较低、消费观念相对落后,是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区,保障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不仅是一项政治任务,还是建设“美丽浙江”,“美丽中国”的基础。通过专项行动治理农村小餐饮、小作坊、小食杂店和小摊贩等,但更重要的是要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目前,浙江针对中小学校食堂已推广“阳光厨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明显提升,B级以上单位占61.6%,建成包含学校食堂在内的“阳光厨房”2238家。(完)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15.11.2014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