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宣传片案宣判 宣传处长收40万回扣在京9套房

02.04.2015  18:31

    日前,曾轰动全国的铁道部“天价宣传片案”,在河南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原铁道部宣传处处长陈谊菡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经查,天价宣传片总额1850万的制作费用,流向了两家毫无知名度的公司,并汇到其中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卡284.15万元,此人从卡内提现40万元给了陈谊菡。

  据悉,此片的导演张艺谋一共获得报酬250万元,“天价宣传片”被曝光后他才知晓总投资是1850万元,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了证据。

   刘志军:请张艺谋制作铁路宣传片

  判决书显示,2009年初,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提出要加大对中国铁路的宣传力度,要请到像张艺谋这样的知名导演制作高水平的铁路宣传片,该项工作由原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组织负责。

  时任铁道部宣传处处长的陈谊菡,找到北京金瑞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希望能联系到张艺谋这样的知名导演来拍摄铁路宣传片。

  王某又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到张艺谋,张艺谋同意作为导演拍摄此片。

  在宣传片拍摄过程中,陈谊菡参与了该宣传片的价格谈判、拍摄合同审定、联系拍摄、创意文案的讨论和修改、样片审查等工作。据媒体报道,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法定代表人是张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