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11个月淄博良好天数达137天
经过一系列组合拳的整治,今年1—11月份,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为137天,与去年同比增加25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159天,同比增加38天;四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同比分别改善28.6%、7.9%、8.9%、13.6%。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淄博市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建立“三级督查”体系,强化对环保重点工作的督查。
在源头防治方面,开展了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1916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已经完成限期淘汰425个,完成审批(或已报省)项目358个,184个项目不再办理,总完成率达到 50.5%。2015年以来,未核准备案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铁合金等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和增量耗煤技术改造项目。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今年以来,对淄博萱泽崧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关停,关停取缔违法、重污染小企业和加工作坊172家。采取财政补贴差价的惠民政策,大力推广型煤清洁燃烧,加快引进兰炭,引导散户用煤清洁化,全市已配送洁净型煤和兰炭38896吨,配送新型炉具1550台(套)。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空气异味宣战,保障空气质量”的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工业企业异味、畜禽养殖异味、废品收购点焚烧异味等7类、11个方面15414处污染点源进行整治,目前已完成治理9983家(处)。
抓好燃煤锅炉污染防治,全市313台燃煤小锅炉完成了清洁能源置换或是关停任务。今年以来共淘汰黄标车40959辆,完成率为93.88%;开展了柴油车“黄改绿”工作,全市共完成“黄改绿”车辆2153辆。
加强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方面,2015年以来,市环保局对112起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6起,查封企业3家,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起。2015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3名,其中,刑事拘留41人,批准逮捕4人,移送起诉14人,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