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33万奖励举报腐败 处理报复举报人案30余件
发现有腐败如何举报?接到举报,检察机关会如何处理?今年6月20日至24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据介绍,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30余件,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133万元。
实名举报腐败,获得1.5万元奖励
去年,余某向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实名举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经理孙某和会计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经检察院查处,最终法院以孙某和王某犯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1年,追缴赃款共计300余万元。鉴于余某的重大贡献,芝罘区检察院为其争取到了省、市检察院的举报奖励基金,对其奖励1.5万元。
今年3月底,最高检会同公安部、财政部出台了有关规定,要求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纪检等部门协作,强化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处理力度,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和救助机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具体到我省,目前省检察院在烟台、菏泽等地开展了举报人保护和奖励试点工作,正起草相关实施办法,今后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将越来越健全。近年来,山东检察机关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30余件,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133万元,并立查了一些大案。
举报内容要评估,实名举报可加分
群众举报的内容,也是要被打分的。据介绍,多地检察机关试点运行了“职务犯罪线索评估系统”,可以对举报线索进行综合评估,比如实名举报、单位移送、事实清楚等内容都可相应加分。
系统会按照一套科学算法进行自动评分,设定70分以上要建议反贪、反渎部门初查,不初查、不立案的需要说明理由,避免了选择性执法。
博兴县检察院去年运行这套系统以来,有40余件线索进入评估,有11件线索评估分数在70分以上,经初查立案8件,成案率达73%。
除传统的举报方式,微信、微博、APP客户端等“微举报”渠道逐渐被接受。在整合这些渠道基础上,近期检察机关“网上检察服务平台”将上线,平台可实现在线举报职务犯罪、网上提交举报材料,群众可凭查询密码,通过短信、微信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届时,群众不仅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举报,还可以体验在线控告申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等“一站式”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