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体验微店信用卡套现:1小时成功套现200元
15.05.2015 15:36
本文来源: 半岛网
体验:微店套现操作很简单
记者参照网上微商套现的“攻略”,下载了一款微商平台的开店APP,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了一家微店,在编辑好商品分类后,记者拍了一张雪碧可乐照片,并配上产品说明等内容,标价100元发布了商品,同时记者还为这个新开的微店绑定了一张收款银行卡,然后将要刷单的产品发送到自己微信朋友圈中。
接着,记者用另一个微信号在朋友圈内找到了自己发布的产品,并点开微信选择下单,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用信用卡付了款,整个过程非常顺利,在记者选择发货后,手机收到了微店发来的确认信息。
再打开“订单管理”栏,确认订单状态为“已确认收货”后,记者在“我的收入”中看到未提现金额显示为100,根据系统提示,2个工作日内到账,也就是说,两天后记者就能在另一张银行卡中提取成功套现的100元了。
随后,记者又用建立微店的微信号试了一下,在填完各项收货信息后,也成功地套出了100元,记者这一系列操作仅用时1小时。
记者同时也尝试在淘宝和京东等购物平台开店,但是这些网站需要提供身份证、本人照片、手机号码、收款账户等信息,同时还要等候一系列审核,同时还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整个过程异常繁琐。
而相比较之下,微商快速开店则简单得多,口袋购物、有赞、拍拍微店、微盟等众多微店平台的推出,都秉承着快速开店的理念,需要套现者提供的内容要少得多。显然,这种方式为套现者提供了不小的便利。
律师:最高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单夫纯律师告诉记者,不论是与微商“合谋”套现还是自己注册微店套现,都与其他网络平台套现一样,都是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进行的,本质都是信用卡套现,均违反了关于信用卡等透支功能银行卡管理的相关制度,轻者行政处罚,严重者将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单夫纯律师表示,随着网络业态越来越多样,监管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目前对于微商信用卡套现,多是依靠电商平台和支付机构监控。“套现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刑法8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普通的情节轻微的数额比较小尚不构成犯罪的信用卡套现行为,属于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只能予以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 半岛网
15.05.2015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