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环保局抓好三个重点环节 全面加强环境应急工作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和降低其造成的危害。定陶区环保局全面加强环境应急工作,重点抓好预防、预警、应急环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机制,不断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推进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全区环境安全。
一、严格实施新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并落实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明确防范环境风险的要求,确保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
二、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行业、企业风险防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环境风险源排查,突出化工和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时更新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加大环境风险源监管力度。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加强风险源监管和处置,排查、防控新的环境安全隐患。围绕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群众反应强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纠纷和生态破坏案件,逐一跟踪解决,确保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三、组织开展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评审工作,聘请专家组结合各企业实际,重点对预案组织结构的完整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的针对性、风险源等级数量的确定性、对周边环境区域的影响性、应急监测及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应急救援措施的科学有效性开展评议,并就企业预案中存在的应急措施不明确、应急物资存放不规范、危化品堆存区域标识不清楚等不足之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家组意见,由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区环保局督促5家企业依据专家组意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积累实战经验,提升了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污染事件。严格落实“超标即应急”工作机制。严格信息报送、部门联动制度,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五个第一时间”(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要求,有效应对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